的欲望,可我跳不起来,达不到一定的高度,可望而不可及。”
老人颇有深意地说:“我们都是迷途的羔羊……”
“我们?!”金银莎甚感惊异,“你是说我和你都是迷途的羔羊?”
“是,首先迷失了心智,在边缘,我们总是走在边缘,所以最容易迷失自己,孩子,我也一样,感到茫然无着,虽然我的前路已不长,可我的债还不少,我怕来不及还清了。”老人的话带着些许的荒凉。
“你是说你还欠别人的钱?”金银莎问。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钱……”老人叹息着说。
“噢……”她点点头,“我懂了。”
吉城火车站给蓝洛星带来的震撼可想而知。走下站台他就觉得恍恍惚惚的,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他来不及多想就被强有力的人流带到了车站广场。
随后他就惊呆了,站在空旷的大广场中间,他真的以为发生了时空倒转,或者是在梦中……
“怎么会这样呢?!”他自言自语道。
回头再看一眼候车室大楼,楼顶上面的两个巨型字分毫不差;还有那座大钟。
没错,正是吉城。
可是,怎么会这样熟悉呢,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是似曾相识的感觉。
也更像在睡梦中……他被自己的想象惊呆了,是一场梦,梦中一小时,人间已十年。他是个梦游者么,是不是人生本来就是一次梦游的过程。
直到走出梦境那一刻才会清醒……
他又想起那一幕……
好多年了过去了,这还是第一次想起。
当时他清醒了,发现自己正躺在草丛中,秋天的干草气息特别浓烈,印象也特别深。
第二章 守候
也许在很多时候,蓝洛星都是独孤的,恍若被遗忘在千年的守候,不管经历再大的风风雨雨,他都还是一个人,不管身边多了谁,或者少了些,都是一样的。
他感觉不到温暖,他似乎再也不可能快乐起来了,不管叶小谊与他之间到底还有没有一线生机,他都不想再去想了,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想着属于自己的回忆。
对于家的渴望变得越来越迫切了,这是他第一感应到的。
在他的心目中有关家的概念一次又一次勾勒出的轮廓不外乎都是田园生活的翻版。
他想象会有这样一个家:没有豪宅名车,甚至连一件稍微贵重一点的家具都没有;但它却是世界上最最温暖的家。他只想有几亩地,一块小小的菜园子,一个不大的四合院,几只咕咕叫的鸡婆和一只会在早晨啼叫的公鸡……
随着一座座城市走过,阿成的脑海里开始渐渐浮起大大小小的记忆碎片。它们的表现有时是独立的,像一片片闪光的金属。有时它们又是杂乱和交错的,犹如撕碎的光影撒了一地。它们不分时间、地点,以沉默的姿态出现;它们是无声的电影,所有的伴音都被省略掉。
这是一个流浪的年代,一张张疲惫的面孔掠过一座座陌生的城市。远在另一个纬度,另一个男人也在日复一日重复着同一种劳动,并且乐此非彼。
那个男人就是那个看起来邪恶无比的顾小峰。
顾小峰与蓝洛星完全属于不同的两种类型,一个想回家,一个要出走。
但又有太多的不舍和依恋,这不仅仅只是他们两个人痛苦。
顾小峰的流浪生涯算起来已经快一年了,一年对于他来说无非就是布台拆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断地搬家。
汽车是唯一交通工具,快餐盒饭是主食,睡地铺成为家常便饭菜。重复着相同的动作,说着同样的话,偶尔也会在场上跑一遭。
或者和哪位跑码头的女演员睡上一觉。
在他的生活中,恐怕只有这一点算是乐趣了,却不是支撑他走下去的理由。
有时他也会问自己:这样活着究竟为何。
他有时会装作是一个贵族少爷,但事实也不是那样的,他也是一个孤儿,一个流浪的人,一个慢慢沉沦的人,一个抛弃了一切,一心只追求自由的人。
虽然他有时会和别人打架,也会让场面变得十分混乱,但事后,他依然是平安无事的,他有钱,他虽然是个孤儿,但他却继承过一份家产,当然,那个人并非他的亲生父母,他们只不过是一生无子,所以,才认了他这个儿子,不过庆幸的是,他和蓝洛星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收留他的养父养母对他都很好,虽然,他们已经双双亡故,但毕竟他们曾经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对待过他。
他平常喜欢去歌舞团转转,团里的台柱子是一个叫小皂的女孩,据说是团里唯一正规科班出身,还有过一段短暂的正规表演经历。不知道像她这种人为何却自甘堕落到一个纯粹的草台班子混。
她的名字也怪,没见过在女孩名字里用“皂”这个字的,就是男孩也没听说过。
小皂也有点与众不同,就是只和一个人睡,这个人是团里唯一的电工老华。也是最丑的男人。
老华不会演戏,却经常上台表演。
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表演,只要往台上一站,底下的观众自会鼓起掌来。
老华不仅生得相貌丑陋,还长着一幅天生的苦相。
一见台下黑压压的观众,立马两腿发软,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
光凭他这个样子就足以让观众兴奋得发狂;所以他无须做任何动作,只需这么往台上一站就行了。奇怪的是,上台表演至少有上百回不止老华,每次还跟第一回那么拘束;所以老华的艺术生命就特别长。
总之这是一个奇妙的组合,有很多故事好听,还有许多好看。再加上大家相处得不错。按时髦的说法就是团队合作精神很强,有凝聚力。歌舞团名称也怪怪的:蝎子歌舞团。
蝎子很毒。顾小峰曾经这么认为。但很快就不了。
有一次。老华接了一个奇怪的电话,是团长叫他接的,后来被小皂知道了,小皂在团长面前大发雷霆。
几乎所有的人都呆住了,对小皂来说,发这么大脾气这还是头一回。
小皂那是第一次当从不给团长面子,团长被骂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都以为这下子两人肯定要翻脸了,大家都怀着不坤的心情在等待一场风暴的降临……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团长很伤心,但没有发火。独自去了自己的房间,直到第二天才出来,然后一切如常,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电话事件的后果终于凸现出来,就是老华的拒演。可以说,这对于歌舞团来算得上是一次较大的事件了。
谁都不敢相信老华会拒演,当“我不去”这三个字从老华的嘴里发出时,都以为听觉发生了问题。这种话在别人嘴里显得很平常,可一旦从老华嘴里出来就显得非常地不同寻常。
将老华拒演与小皂对团长发火联系起来看,就不会觉得奇怪了。这里面究竟存着怎样的秘密呢。
老华拒演就拒演了,谁也不能奈何他。
从事理上讲,人家只是个随团电工,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没有出台演出的义务。从另一方面讲,小皂也是关键所在,谁敢不给她一个面子呢。毕竟,她才是老华的床伴啊。“床伴”是团里对情人特别的称谓。都是床伴了,这种关系还了得!
这一切都深深吸引着顾小峰,这种生活方式有着说不清的魔性,使他无法自拔……
顾小峰究竟有过多少伴侣,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坤的生命里只有两个女人,一个就是自己的养母;她的亡故是他长久的痛。另一位是个走台女歌手,叫加猫。她的名字很能够容易让人联想到加菲猫之类,其实她的不定行踪和诡异的性格也与她的名字很吻合。她用的肯定不是真名字,这一点顾小峰心里有数,却从来不问。
多年流浪生活使他养成了这种性格:不问为什么,永不。
后来,他走了,流浪去了。痛苦的加猫一个人到了南方。南方是没有冬天的,她不用面对下雪的冬夜。冬夜最长,她不能忍受长久的孤独,她需要别人的细心呵护。
这也许是她来南方的主要原因,谁知道呢。
但恋爱对他们来说,都不是第一次,所以扯平了。只是谁也走不出忧郁症的阴影,尤其在找到对症的“药”之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天桥市场来了外地剧团,要连续演出三天。天桥是他们所在的这个南方小镇靠近高速公路入口的一处综合市场。由于地处立交桥下面,所心就被称作了天桥市场。平时为了方便快捷,都叫天桥,而把市场两个字省略掉。
歌舞团号称是某某市文联主管的正规文艺团体。
其实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幌子,除了骗那些容易被骗的傻瓜,也就自己骗自己了。
演出的节目也都是那些千篇一律的歌舞相声小品之类;说不上多么难看可也说不上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演员的煽动性好像都是娘肚子里带来的那么纯熟。有一个女演员唱得特别好,掌声也特别热烈。她就是小皂。
小皂边唱边与台前的人握手,走到顾小峰的跟前时,顾小峰没有料到会和她握手,所以当时非常慌张,像是做了什么坏事突然被别人发现似地;脸也红了。小皂低下头来,一双玉手风摆扬柳般地在无数双热烈的手上掠过。
掠过顾小峰的手的时候,顾小峰看到了她的乳沟,他的手用了一下力,她感觉到了,但没有表现出来。只是轻轻骂了声:“浑蛋家伙!”
几个月后,当顾小峰再次感到无法忍受的时候,他首先想到了那个骂他浑蛋家伙的女子,然后才想到那个所谓蝎子歌舞团。他开始漫无目的地打听剧团的下落,终于,给他打听到了。剧团正在邻近一个城市的乡下演出。于是,他坐火车去了那里。
当他远远看见那个已经有点熟悉的帆布帐篷时,内心居然引起一阵小小的激动。他被自己这种无来由的激动吓了一跳。
“我为什么会这样?”他想。
见到团长之前,他先见了她。听说有一个朋友找她,她一惊,说:“不可能!”
可还是见了他。
一见面她楞了一下。
随即便笑了,惊奇地问:“你怎会在这儿?”
“我是专程来找你的。”他临时将“找你们的”换成了“找你的”。说到这里时他仍然是一种类似恶作剧的心理,或者是一种报复。他根本没的打算留在剧团里做事,只是一时冲动。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爱上某个人,比如她。但他却十分清楚自己是在做什么,报复谁。他只想报复自己的懦弱与无能,和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心理状态。
直到他说出“我想加入你们”的话之后,也还处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他不知道眼下他正在做什么,这样做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由于她在团长面前替他说情,团长才同意让他暂时留下来帮忙做一些杂事。就这样他以一种临时心态留在了剧团,从此开始了他真正意义上的流浪生涯。
第三章 转角在哪里
时光静静流动着,整个世界应该也会随着时间慢慢发生变化的吧。
就像蓝洛星,他也变了,变得不知所措了,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身世了,他开始因为不再那么地想念叶妈妈而感到压抑,他觉得,叶妈妈和他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叶小谊也是,他感应不到叶小谊和他之间的兄妹情,他只觉得,和叶小谊之间,根本不可能是兄妹,这一切,肯定是另有隐情的。
半年后,他被作为团里的成员,开始有了分红。第二年陆续走掉好几个主力成员,团里缺人,就把他扶上好主唱男歌手的位置。分红额也从初始的五个点上升为十二个点。
就是说,团里每赚一百元纯利润,他可得十二元。这样下来平均每月他也有了大约两千多块钱收入。这与他最初一份月薪近四千的工作相比,在数量上差了一大截。
但是他却产生了以前从没有过的成就感。这期间他随团跑了五个省区几百个乡镇,演出两千多场。
慢慢的,从金银莎第一次主动找上他,他们便有了联系,金银莎并不是喜欢他什么,只是,从他的身上,似乎想知道些什么。
他在给金银莎的信中说:“我的歌唱得越来越有自信了,身体也比以前好。”
他也特别关心金银莎目前的状况,特别问到她是不是有了嫁人的心理准备,是不是准备嫁人,要嫁给谁,什么时候嫁……
金银莎总是苦笑,他其实不该关心这些,他应该关心关心自己的前程,总是流浪,或者呆在歌舞团,没有一个固定的家,也是不好的。
这是金银莎第一次收到顾小峰的来信,她知道顾小峰是从来不喜欢写信的,他一直使用电脑。
在电脑方面算得上够专业。和顾小峰相约的那一夜,所带来的欢娱远不及长久相思带给她的痛苦更多。
金银莎看完信后第一个想法是冲动,就是将信撕碎,扔掉。
但她没这样做,并随手将信塞进包里,这封信后来落到了蓝洛星的手里,成为一场争吵的导火索。
金银莎在坝场过着悠闲的日子,每天去同一个地方,与神秘老人见面。
老人终于向金银莎敞开了心扉。
“我有一个红颜知己,她是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孩,美丽,忧郁,懒散。凡一切女孩子身上的可爱之处她都具备了……我的观点是,有一种女孩天生就不是给人家当妻子的,她应当是永远的大众情人。她是这个充满险恶的世界的一道风景,有了她们,这个世界才有了生活的趣味。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