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他那特有的气质让我不得不怀疑他的出身。在他举手投足,时而微笑时而大笑之间,蕴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优越气息。他身材高而直,很白净,不像是在下面摸爬滚打的基层干部,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班长的年纪也就十九二十的光景,个头儿也比较矮小。看得出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他的情绪很低沉,少言寡语。有时大家说到什么地方或是提起什么事情,他的眼睛里还隐隐约约噙着泪水。我以为是其性格使然。后来才知道他是唐山人,他所有的亲人都在刚刚过去的那场大地震中永远地离开了他。
军人的形象在人们的心目中崇高而伟大。在我的心里更是燃起了熊熊不灭的火焰,从看了 《谁是最可爱的人》那天起 。我尤其渴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军人,从方菲参军那天起。
从屋后的菜地里摘下我们亲手种的菜,挑水的挑水,烧火的烧火,煮饭的煮饭,与解放军同志真正地吃住在了一起。我们太爱他们了。“十五”这一天,全队放假。我们簇拥着他们一起进了县城,拍了一张“战斗在水乡”的军民一家亲照片。回程的路上,四个女孩挤在排长班长的周围,依然没有从激动中醒来。
“排长,带我们走吧,我们很想参军。” 四个女孩发出了同一个心声。八只闪着金光的眼睛同时聚焦排长。排长眼看着就要烈火中永生。我把自己也安插在了烈火中,看见了自己穿上军装戴上军帽的样子。两位男生倒是很沉稳,既当听众又当观众。
“这个地区没有女兵名额。否则,我会把你们一起带走的。”排长解释说。
“那就破一次例吧。”属我最渴望。当然,不能不说我的渴望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周菁不同,她的目的很明确,她只是需要一个跳板。
“不行啊,我会犯错误的。”排长很为难的样子。
一个星期的征兵工作很快就结束了。临行前的晚上,六个知青围坐在排长班长的房间里聊天,唱歌,说笑。时间已经来到了凌晨一点,我们还是没有离去的意思。其实,我们压根儿就没打算离去。我们不敢去睡觉,怕睡过了头,错过送排长班长的时间,却完全没有考虑排长班长是否需要休息的问题。
开车的时间是凌晨五点,四点钟我们就开始动身。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冷得我们瑟瑟发抖。排长班长打着手电筒为我们照路,大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静静的凌晨,默默的彼此,一扫平日里的欢笑,有的只是窸窣的脚步声。上了大路,看见一辆接一辆的军车,威严地静候在那里。
要分手了,排长领着班长与我们分别握手告别,不停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啦!”我的泪水砰然涌出。我太爱流泪,太容易动情。此时,我多么希望时间停下脚步,万物静止在原地。然而,时间和万物都不是我的奴仆,不会听从我的意愿。但是,我是自己的主人,可以命令自己勇敢向前。
趁着天黑,趁着热血还在沸腾,趁着人们不注意,我爬上了军车。车队开始移动,同伴准备回去,却发现不见了我。“郁葱!郁葱!......”他们大声呼喊起来。呼喊声在寂静的凌晨,在空旷的田野,显得格外地刺耳闹心。
车停了。排长闻声从副驾驶的位子跳了下来,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又一个翻身,上了卡车的后厢,从人群中找出了我。我求饶地说:“排长,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会是一个好军人的。”
排长笑了:“傻丫头,你没办任何的手续,就算到了部队也会被退回来的。再说,好军人首先要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你做到了吗?听话,快下去。大家等着你呢。”接着,不由分说地把我拎下了车。他自己也敏捷地纵身一跳下了车,走近驾驶室,又来了一个潇洒的转身,向我们再次挥手告别:“再见!”这一声“再见”,又引得我热泪长流。车开走了,把我的目光越牵越远。它把我的心带走了。
如一具灵魂出窍的躯壳瘫在床上。又酸又涩的眼睛出神地望着断墙,望着房顶的瓦和梁......也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是什么力量如此震撼我的生命?这一百六十八个小时,把每一秒钟都仔细地连接了起来,组成了一条长长的电影胶片,在眼前一幕幕地连续播放。这七个日日夜夜,把每一时刻都认真地串了起来,组成了一本厚厚的画册,在眼前一页页不停地翻动......一万分钟就这么过去了,犹如纷纷扬扬落下的花瓣,洒在了我记忆的小河上......
静静的,懂事的麦苗掀开了棉被,挺立在了春光中。它由去年的一粒种子已经变成了今年的一株麦苗。成就了一个全新的自己。我却依然没有从沉睡中醒来。在梦的世界里,一切都那么的多彩那么的宁静。我沿着生命的河流往前走。要去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七色的彩虹在河流中倒影出美丽的光彩,占据了我好长好重的一份情感。微微荡漾的河面上,又映照出军人的英姿。排长。班长。排长微笑着,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可是我听不见他的声音......我沿着生命的河流继续往前走。一个色彩艳丽的世界。一个如梦如幻的理想之国。
我爱军人,爱排长,也爱班长,但更爱排长。是因为爱军人的英姿,还是青春的幼芽在萌动,我一时还分不清楚。大约十二三岁那一年,街道来了一位军代表。他简直就是个孩子,一张娃娃脸更让他看起来像个孩子。可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帅得不行的小伙子。那一天,我和周菁写完作业后正疯闹。忽然远远瞥见那个小军代表正朝着我们这个方向走来。我一把拉过周菁,躲进了屋里,一人一边紧贴着墙壁靠在了窗户的两侧。
我手里拿着一只黑色的胶皮手套,偷偷地观察他,目测他到来的时间和距离。待他刚一接近,我就把手套甩了出去,正好落在他的怀里,心想要让他以为这是鬼戴的手套。他先是一惊,然后拿着手套对着窗口朝屋里喊:“同志,你们的手套!同志,你们的手套!......”,看来解放军同志是不信鬼的。由于存在一个死角,我想他应该是看不见我们的。虽然不见人,但他依然锲而不舍:“同志,你们的手套!同志,你们的手套!......”他明明看见手套从窗口飞出来,屋里怎会没人!我和周菁笑得站不住了,顺着墙面滑落到了墙根儿,在窗户底下笑翻了,笑得滚出了死角,小军代表这才发现了我们。但他依旧一脸的真诚对着我们说:“同志,你们的手套......”他并不认为我们是在作弄他。他那单纯可爱的小样儿,让我更加喜欢他了。
冰糖,是这个鱼米之乡对糖果的统称。国家干部,是这个鱼米之乡对在城里工作的人的概括。人们是这么的喜爱“冰糖”,这么的崇尚“国家干部”。男孩子们都希望通过参军来改变现状。女孩子们则想通过嫁给军人成为随军家属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生产队里有个女孩叫小芳,特别的爱笑,一笑就露出了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快乐的表情掩盖了颧骨高的缺点。她的皮肤这样的白净,完全不像是个做农活的人。她说起话来带一点儿鼻音,特别的好听。家里只有她和哥哥这两个孩子,父母也是整劳动力,所以家庭经济条件在当地属于上乘。父母早就为她准备好了丰厚的嫁妆,就等着觅到一个好人家嫁过去。在当地,嫁妆的多少决定了女孩日后在婆家的地位。因此,有的女孩不管自家多么困难,都要逼着父母为自己办齐嫁妆,为的是到了婆家少受气。所以,如果谁家生了孩子,问:“生了个什么?”答:“赔钱货。”就知道是个女孩了。
可谓上天不负有心人。经多方努力,终于为小芳寻觅到了一个满意的对象,五队的一位入伍两年的进步青年邱桦。小芳及家人对这桩亲事都非常的满意。于是马上就订了婚。小芳的笑靥比以往更加的灿烂更加的醉人了。看着她的笑,你的两腮就会渗出美酒,不饮自醉。每天,她那涨满幸福的脸庞比朝阳更明媚,比春风更温柔,乐滋滋地随时等待出嫁。
哪知天有不测风云。邱桦在部队表现突出,入了党又准备提干。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小芳当随军家属已成定局。然而,无论是入党还是提干,都要经过“政审”,即对邱桦及其亲属、社会关系进行政治上的审查。当审查到未婚妻时,发现小芳的母亲出身地主。看来,这一关无论如何是过不了了。男方家权衡了利弊之后,提出退婚。不啻晴天霹雳,小芳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几近崩溃。她的母亲更是因为自己对女儿的愧疚而疯疯癫癫。多么和气的一个老太太,现在成天骂大街。父亲和哥哥一合计:哼,你退婚是不?咱就来它个逼婚!于是,手扶拖拉机、独轮推车、两轮板车一起上,满载着嫁妆,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五队,搬进了准婆家。小芳也被一并送了过来,让一切变成事实,把生米煮成熟饭。
白天这场轰轰烈烈的闹剧似乎与我们并不相干。可到了晚上,才发现它的印记在我们的脑海里并没有褪去。四个女孩不自觉地聚在了一个房间里,围坐在煤油灯下,磕着周菁从家里带来的瓜子。
“一想到小芳从此离开父母离开哥哥,只身一人赖在别人家里,我就莫名地替她担心受怕,为她每天的吃饭睡觉发愁。” 周菁边剥着瓜子儿边说。
“是啊,我也为她难过。她的饭怎么咽得下去,觉怎么睡得踏实?”我附和着。
“咳,女人嘛,怎么都是一辈子。与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倒不如搏一搏,博出另一番天地。”江蓝有自己的看法。
“我同意。只是为小芳太抱不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还要这么死乞白赖地嫁人。上天真是瞎了眼睛。”玉苗愤愤地说。
“反正我是一只糊涂虫,根本不懂得婚姻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妻子。但如果这样的事情被自己摊上,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做的。宁可一辈子不嫁人。”我像表决心一样地坚定。
“我可不想一个人过日子,我会闷死的。”江蓝马上表态。
“人还是要嫁的,但不是这种嫁法。一定要慎重其事,走常规路线,最起码也要有个像样的结婚仪式。不能自己贬低了自己。”周菁说。
“仪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玉苗说。
“我没说人不重要。这是一切的前提,不在话下。”周菁解释说。
“我也觉得人很重要。可是一个理想的人很难碰到哇。”我说。
“怎样才算理想的人?”江蓝问。
“首先要心眼好,还要有志向,有抱负,有能力,有激情。” 周菁说。
“还要长得帅,跟他走出去要对得起观众。”玉苗嬉皮笑脸地说。众人开始取笑玉苗。
回到房间,毫无睡意。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黑暗中所有细微的声音......远处传来第一声鸡打鸣。寂静由此被打破。这是一场影响力极强的活动。一声引起一片,由远及近,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原来这还是一场极具竞争性的活动。
......晨光明媚。草木闪着柔和的金光,一尘不染。我光着脚蹚在清澈的河水里......“当——当——”不远处的教堂里传出了钟声......“郁葱,郁葱,上工了。”我一个骨碌翻身坐起。见江蓝已经起床。我们扛起锄头,跟着四面八方用来的社员一起下地了。一直干到太阳升起丈高,才回来吃早饭。
虽说我们插队的地方是个鱼米之乡,但是这里的大多数人家仍旧缺鱼少米,尤其是劳动力少的家庭更是如此。大多数人家一天就只吃两顿饭,早起不吃饭,干一阵农活以后,再回家吃饭。一般情况下,两顿都是喝粥吃自家腌的咸菜。如果哪天谁家做了顿干饭,淳朴敦厚的乡亲还会跑到我们这里,热情地招呼我们:“今天我家煮干饭了,到我家吃饭吧!”
我们正吃着早饭,就听见外面人声鼎沸,拖拉机的马达声远近轰鸣。玉苗端着碗,跑出去张望,马上又跑了回来:“哎,哎,谁家娶媳妇呀?我们怎么不知道呢?好多的嫁妆吔!”
众人好奇,也都跑了出去看热闹。看着看着,觉得不太对劲,大队人马都直奔小芳家。小芳的哥哥不是娶了媳妇吗?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小芳被送回来了。只见她蓬头垢面,憔悴不堪,与此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她紧闭着毫无血色的双唇,两眼无神却透着寒气。她的父兄不顾情面地驱散了围观的人群。
第二天清晨,家人在小芳的枕边发现了装农药的瓶子。她早已驾鹤西去,飞向了她的理想之国。她的母亲彻底的疯了。她不再骂大街,而是和蔼地对着每一个人发笑。尤其是见到年轻的男子,她更是热情地迎上去,拉着他的手说:“女婿呀,见着我女儿了么?她可是个好女孩啊,要好好地疼她,啊?她有旺夫之相,你会提干的。”吓得人家毛发直竖,屁滚尿流地抱头鼠窜。
“真是太欺负人了!好好的一个女孩,活活地被他折磨死了!”玉苗一边转着手中的簸箕一边愤愤地说。
“是啊,弄得人家家破人亡。”江蓝边说边捡着米里的谷粒。
“当初就不该住到人家去。”我说。
“是嘛,条件这么好,还怕找不到更好的人家?”周菁接着说。
“我还真是挺纳闷。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把小芳给迷成这样,非他不嫁?还要生是他的人,死做他的鬼?仅仅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