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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宫的悠闲日子 佚名 5016 字 3个月前

的野人生活。”

“什么朋友?可靠么?”我抬头相询。

“放心,生死可依。”他说,“双芜,你的这只叫花鸡应该好了吧?”

方子期打来的一只野鸡已经成为我们的腹中之物,而另一只,在我的强烈建议下,被裹上泥巴扔进了火堆里。

我闻言凑上前,随手拿了一根木头去捅火堆里的一坨黄泥,发现已经被烤的硬邦邦,便点头道:“应该差不多了,拿出来瞧瞧。”

“夫人你可不能骗人啊,要不然可就白白浪费了一只野鸡。”春喜舔着嘴唇道。

“一个人吃了一只野兔,现在还搀着嘴,春喜,你是不是想向纳哥儿那样胖?”我在一旁打趣着道。

春喜鼓了鼓腮帮子不再言语,只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方子期的动作。

在一旁慢条斯理吃兔腿的小皇帝,此刻也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那一坨黄泥。

“用棍子敲开就行。”我的一颗心其实也悬着,上辈子只是听说过这种做法,真正看到眼前的也是第一回,“要不方子期你试试,能不能用你的掌风把它劈开?”

方子期不理会我的玩闹,用木头轻敲了两下之后发力,“嘭”的一下,将泥坨敲开。

“哇,鸡毛真的没有啦!”

春喜在一旁发出的惊叹,让我多少有些洋洋自得:“这就是春喜你之后不在冷宫呆着了,否则咱们在御花园里捉几只笨鸟,估计也可以这么给做成叫花鸟……”

身旁的小皇帝终于不再矜持,忍不住诧异的发问道:“啊?你们在御花园里捉过鸟?”

“鸟没抓过,鱼倒是捞过几条。”我耸耸肩,无所谓的道。

第二章 凤璋

更新时间2012-9-30 11:02:24 字数:3239

李逸少口中的欧里加,是子圩人饭桌上一种独特的风味。

它的原料是山鸡与山芹,其中还加了许多秘制的调料,做起来十分复杂。

正如同子圩族里的女人负责打猎,族里负责做饭的,是每一家的男人。

李逸少所说的阿木,就是一家的家庭主夫,除了生火做饭,所有家务扫洒、采摘做衣服亦或是带孩子,都由他一手包办。

我与李逸少来到阿木家的时候,阿木正手拿一个拨浪鼓逗弄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玩,脸上满是慈爱的神情。

“拉里,瞧,客人来了。”

阿木将怀中的娃娃转到我们这边来,又帮他伸出一只手,朝我们打招呼。

“小拉里,有没有想哥哥我呀?”

李逸少的脸不愧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类型,他笑眯眯的凑到小拉里的眼前,拉里就嘎嘎的笑出了声。

为人父母,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看到自己的孩子开心,所以阿木也在这时候开心的笑了起来,用生硬的汉语道:“一少、拉里、喜欢。”

阿木是为了照顾我,才用上汉语的。

说到这里,我禁觉得羞愧无比。明明也不算是太笨的人,怎么和李逸少的语言天赋一比,整个人就都给比下去了呢……

不想为难阿木,我急忙边打着手势边用磕磕巴巴的子圩话道:“阿木,子圩话,你说。我能听懂、大概。”

不知是我发音太不标准,还是用错了词汇,阿木冲着我眨了眨眼睛,表示没有听明白。

李逸少在旁边憋着笑,流利的将我方才的话重复了一遍,阿木才点起头来。

我心中深受挫折,李逸少却在一旁哈哈大笑。

“笑笑笑,小心闪了腰。”我冲他翻了个白眼。

“不怕,要是真闪了,就去找淇哥儿帮我按摩去。”李逸少继续得瑟,显摆他在族里认识的人比我多。

阿木笑着看我们拌嘴,又拍了拍怀中的孩子,放慢了速度的用子圩话道:“逸少和长青的感情真好,肯定小时候就总在一起玩吧?”

自从到了这里之后,我们就不用再太过掩饰身份,但为了方便,我与李逸少仍旧以表兄妹相称,阿木知道这些,故而有此一问。

从夫妻到兄妹,说道这里,我和他之间多少有些尴尬。

“咳,”李逸少为掩尴尬咳了一声,才笑着道:“不是太近的表兄妹,所以小时候也没怎么见过,倒是同行这一路上,培养了不少感情。”

“哦,”阿木信以为真的点头,“我听说在中原,是很喜欢表兄与表妹结婚,亲上加亲的,逸少和长青也会结婚么?”

这问题问的我们更加尴尬,一时间都不知该如何作答。李逸少被这句话呛到,大概又害怕我生气,整个人弯着腰咳得不亦乐乎。

好在阿木并没有等我们的回答,就自己想通了什么,恍然大悟般的道:“哦,我想起来了,你们同行的那位方先生,应该对长青有爱慕之意罢……说起来,你们中原的男子真是很大胆啊,这些事情都好意思表现出来。那位方先生经常在长青的屋子外面徘徊,整个族里的人都时常看到那!”

说到这里,阿木的脸竟然红了:“我记得哈伦追求我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天天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阿伦就有事儿没事儿的跑到我屋外唱歌给我听,羞死人了……”

我和李逸少差点石化,虽然知道这里的风俗习惯于中原都是相反的,可是眼见着一个大男人,在我们面前羞答答的说自己如何如何被女人追的故事,果然,还是很有挑战性的……

“不过方先生很大胆啊,我们族里的男子很少有这样大胆的那。”阿木见怀中的拉里有些困了,就回身将他放入了摇篮中,一面拍他,一面接着对我们道:“我都听说,族里有几个女子喜欢上方先生了那,她们都说,向方先生这样主动的男子,别有一番滋味那。”

我心中不知是种什么感觉,一面觉得这些事情着实好笑,一面又觉得自己亏欠方子期的,无法还清。

李逸少在这时候微偏过头来偷偷看我的脸色,我回看过去,他又飞快的收回了目光。

“不过其实还是逸少招人喜欢啊,几乎全族的女子都喜欢和逸少在一起那。但也有些年纪大的长辈说过些闲话,说逸少你身为一名男子,经常出入女子的家门,行为……唔,不怎么检点……”

这回轮到我捧腹大笑,而李逸少的脸黑的十分滑稽。

“逸少你也是的,到底喜欢谁你就表示一下嘛,也好过在那么多女人中周旋。咱们毕竟是男人,不好这样东家西家乱窜的,小心坏了自己的名声,以后平白的嫁不出去……”

我已经笑到肌肉抽筋,笑出的眼泪布满了眼眶,根本看不到李逸少的表情。

“他妈的,”我听到李逸少在旁边,用汉语很小声的咬牙切齿的道,“总有一天要在这里起义一把,让我们男人翻身!”

“嗯嗯,没错!”我在一旁应和着,“就叫男权解放运动!”

“唔?这个名字好,表妹你怎么想出来的?”

我笑的肚子疼,此时捂着腹部挣扎着说道:“你领导也没用。全子圩的男人都像阿木这样,根本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有什么不对。民众觉悟没有起来,你怎么领导,也只是自己领导自己……哎呀,不行了,笑的我肚子好疼。”

李逸少瞪了我一眼,却在下一刻念念有词的陷入了沉思。

阿木说阿伦应该快要回来了,所以已经跑到后厨去做菜。我逗弄着摇篮里的小拉里玩,李逸少哈在一旁想着什么。

哦,差点忘了说,我这个现代人回来这里,也并非什么贡献都没有的。

除了抄了几首诗词外,还发明了拨浪鼓和摇篮等日常用品。还有一些小东西,牙刷香皂之类的,都在凤璋的店里卖的不错。

当然我只是动动嘴、出个主意,真正的制作宣传销售,其实还是凤璋一个人在主持。

不得不说,凤璋真的是一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似乎我鼓弄出的一切,他都能卖出去,而且卖的很好。

有的时候在想,若是有他在身旁,肯定是一辈子不愁吃喝的。

但我还是下意识的在避讳这些商业的东西,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上辈子的纷扰,那些争权夺利的故事,还不都是从这样的地方开始的么?

“长青,你之前那些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想要领导百姓起义成功,就得先让百姓恨现在的皇帝、敬爱他们新推崇的领导人?”

李逸少忽然问出这么个问题来,让正在看小拉里打哈欠的我愣了一愣。

“就是你之前的那句话——民众觉悟没有起来。”

“啊?我说过这句话么?”刚才笑到抽筋,谁还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说了,而且我觉得很有道理。”李逸少有些诡秘的一笑,“民众的觉悟是可以被影响的,也就是说,民众的思想是可以被影响的。我若是能够影响民众的思想,就可以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告诉他们哪个统治者好、哪个统治者该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想干什么?”我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放心,”李逸少爽朗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那么傻,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我也明白,我说的这些都是简单的,最重要也最困难的问题,就是怎么去影响民众的思想……我会仔细想想,在考虑明白,有妥当对策之前,是不会以身犯险的。”

看着他那张天生稚嫩的脸,我明白,这个当过皇帝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全摆脱掉原本的身份。被人夺走的东西,他一定会日日夜夜的惦记着,直到重新得回来为止。

他不像我,只是飘荡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缕游魂,可以随遇而安。他有必须要做的事情,即便他自己想要放下,这事情也会困扰他生生世世。

我记得方子期曾经跟我评价过这个小皇帝,不是没有志向,也不是没有仁德之心,只是毕竟志大才疏,玩弄不了朝堂上的明争暗斗,更控制不了邻国的虎视眈眈。

可这些天来的相处,总知道了他李逸少是个什么样的人,聪明又善于交际的邻家小弟,若他不是皇上,而是一个大家族里的子嗣,应该会有着十分幸福的生活罢。

轻轻的叹息,有些东西,的确让人身不由己。

“这些事情说说就罢了,别让方子期知道。”我对李逸少说。

“知道,否则方大哥还不得把我撵走!”李逸少笑的俊朗。

当阿伦回来,阿木的菜也已经完全做好了,我和李逸少一起享用了一顿丰盛的美食,以至于我们两个出门时,都是挺着肚子出去的。

李逸少先回了自己的屋子,我抬头看着满天的星辰,有些留恋于这等美景,不忍辜负。

于是便在寨子里随意的散步,也不管走到了何处。

寨子里的人家都点着油灯,似乎与天上的星辰交相辉映着,十分静谧。

周身是虫鸣与鸟唱,细细去听,还有山水的倥偬在耳边流淌。

我不由得在想,就这样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辨别了方向再看,发现前方只有一个小屋,有些孤零零的伫立在夜色中。

这才想起,好像有人与我说过,这是凤璋的屋子。

从来没有去过,就趁着这时候拜访一下吧。

脚步轻快的向前走去,却在下一刻停步止息。

女子的呻吟声从房屋中传来,她一次又一次的呼唤着“古缇”二字,那是凤璋的子圩名字。

第三章 子圩

更新时间2012-10-1 9:37:28 字数:3086

凤璋是个很有意思也很有来头的人。

他的父亲是汉人,母亲却是百越中一族的族长。

百越人是母系氏族社会,所以当地人并不将凤璋当做外人,甚至还对他这个族长之子十分的尊敬。

当然,除了出身的缘由之外,也因为凤璋的所作所为,为百越人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改善。

“他做的就是走私的营生,从襄国买来一些生活用品,绕过关卡卖到这里来。然后再从百越这里买来些特产,再卖到襄国去。”方子期看着我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么大的势力……那时候我闲极无聊,所以算是帮了他一把。”

“不是帮了我,而是从我这里分去了一杯羹。”凤璋轻笑起来,一双凤目在此时稍显细长的上挑,那模样很像是一直狡猾的狐狸。她往我这里看了一眼,接着笑道:“而且什么叫你‘闲极无聊’?那时候你一天天仿佛丢了魂儿似的,哪有危险就往哪跑,恨不得身死才罢。那等状态,是‘闲极无聊’四个字能够说清的?”

凤璋说这话时,手里还在不停的逗弄着身旁的蛇,只是看向我的那一眼,似乎有些我所不知的深意。

方子期闻言却不再说话,只是拿起案上的茶盏满满的饮了一口,彷如目不转睛,实则却心不在焉的盯着那条蛇看。

那是一条两指粗细的花斑蛇,蛇身有十分艳丽的颜色,不时吞吐着的信子,给人以十分危险的感觉。

我知道这条蛇应该是有剧毒的,所以看着凤璋用手不停的逗弄着他,多少觉得有些害怕与好奇。

仿佛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凤璋逗弄花蛇的手停了下来,只伸出一指向下指了指。

花蛇似是明白了号令,嘶嘶的吞吐了两下信子,乖乖的缩回了竹篮。

“我们子圩族人人爱蛇,从祖上就与蛇共同生活,所以平素是逗弄惯了的,你们不要在意。”凤璋安慰我们道:“我这条小蛇叫花斑,跟我在一起有六年了,一直都很听话,性子也很温顺,你们不必害怕。等你们跟他混熟了,我再教你们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