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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雪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叶瑾压根不敢接话,与她而言,容大是个伤心之地。在那里,她掏心掏肺地爱过一个人,交过一个朋友,却被埋在一场青春的丧礼中。那时,叶瑾想她再也不会踏进容大了,却在毕业之后留在了容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希冀什么。教授见叶瑾不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叶丫头,你……”,终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无奈地说了一句,“随你吧!”

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来了,人生果然有太多的不可预料。

操场很热闹,校庆晚会还没有结束,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整个容大一片灯火通明。

叶瑾直接去了财贞楼,叶瑾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觉得很怪,就问同宿舍的一个女生有什么典故没。女生想了一会儿,认真地解释道:“你看,咱们读得是经济学院,玩得就是钱,财进财出的自然要对钱财忠贞不二。叶瑾,亏你们家是经商的,怎么连这点顿悟都没有。”叶瑾想想也有道理,后来有一次跟徐扬讨论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还自作聪明地给他解释。当时徐扬很不给面子地趴在地上笑开了,他说:“叶瑾,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在客运中心捡了个女朋友,现在才发现是捡了个活宝。”直到后来叶瑾才知道这座楼是一个叫李财贞的人捐的,可是上帝却没有留给她扳回一局的机会。

财贞楼的大厅里院长伟岸的雕像已经开始显现出岁月雕磨的痕迹了。走廊黑而悠长,不知道那个鬼故事是不是还在大一新生中间流传。其实也不是很恐怖。故事讲的是一个女大学生有一天在这个走廊里看到自己的男朋友背着她跟别的女同学乱搞,后来接受不了男友出轨的打击自杀了。那个女孩死后,魂魄就一直在走廊里游荡,常把一对对情侣当成她的男朋友和那个第三者,说是要报仇。那个时候叶瑾陪着徐扬去上公选课,他俩闹了别扭,徐扬就拿这个故事吓唬她,叶瑾做别的事胆子还挺大的,就害怕这些鬼怪的东西。被吓到的那段时间,叶瑾硬要徐扬背着她过走廊,徐扬自然也乐意,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学期。后来朋友说她矫情,徐扬笑着说,我喜欢她矫情,最好矫情死我得了。那时候叶瑾就蹲在那傻笑,笑得直不起腰,被徐扬拖着上课去了。

楼梯在走廊的尽头,木质扶手被抚摸得更加光滑了,下面的钢条锈迹斑斑。叶瑾走到约定见面的教室时,已经算是迟到很久的一个了,大家开了很多瓶红酒,等着她负荆请罪。徐扬在大学算是风云人物,叶瑾虽不出众,但天天黏在徐扬身边,大家也就都认识了。每次一大帮人一起出去聚餐,喝酒是难免的。虽然还是学生,但也有喝得凶的时候,那时叶瑾从来不用担心,因为徐扬总会挡在她前面。后来分开了,叶瑾也就慢慢学会喝酒了,每次被灌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叶瑾就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一边吐,一边哭着骂徐扬王八蛋。喝酒是惩罚迟到最好的方法,叶瑾很痛快地喝光了课桌上一字排开的三杯红酒,大伙都起哄着拍手叫好。许是叶瑾没吃晚饭,三杯下肚,她的头就开始发晕,步子也踩不太稳。刚想着要溜,李维叫了句徐扬快来了,等人凑齐了再走啊。

徐扬,这是五年来叶瑾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自从那天之后,他就像雪融大地一样彻彻底底淡出了她的生命,要不是那段情扎得太深,伤得太深,叶瑾都要怀疑他是否真的出现过。

“怎么,要走吗?”熟悉的声音透过厚密的空气传进叶瑾的耳朵,有种不真实的朦胧感,叶瑾想这酒还真喝得有点多了。叶瑾转过身,看到了那个在梦里时常出现的身影,突然有种想落泪的冲动。本想着过了这么多年,至少可以淡然自若地出现在他面前,现在看来还是高估了自己。

“公司开会迟了,我自罚。”徐扬不由分说地拿着整瓶红酒喝了起来,周围的男生开始起哄。叶瑾看着他从容地喝酒、谈话。周围的人在刹那间定格,只有他一个说着,笑着,他还在,真好。叶瑾被自己冷不防冒出的念头吓了一跳。

叶瑾回过神来的时候,徐扬已经带她离开财贞楼了。刚才叶瑾要走的时候,大家都哄闹着让徐扬送,当年的事大家都知道一点,只不过他们看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局。大家只知道那年叶瑾的父亲死了,叶瑾离开容城回家奔丧,后来他们就分了。

十二月的风吹得叶瑾有点冷。就如同那天晚上。他说我们分开吧,叶瑾。徐扬淡淡地读完了分手的结束词,默然地转身,留给叶瑾一个决绝的背影。叶瑾记得,他离开那个冬天很冷,天空飘着小雪,一个好字哽在咽喉处竟来不及吐出,容城的街道是前所未有的祥和。电线杆上的雪落了又融,融了又积。她一个人随着霓虹灯忽明忽暗的闪烁,在夜深人静的马路流浪了好久好久,千百年来积蓄的肃杀在那个冬季铺天盖地从幽黑的深渊喷涌出来,用力地抹去容城一切生命的印记。

“最近好吗?”徐扬脱下外套搭在叶瑾肩上,“容城的冬天还是喜欢飘雪,真是煽情。”

叶瑾很想说我过得不好,一点都不好,可现实从不允许她这样脆弱。她深吸一口气,面向徐扬,笑着说:“很好,只要你跟张安欣不出现在我生命里,我就能一直过得很好。”

“可是我回来了。”徐扬定定地看着她,带着冬末春初的淡淡梅花香。

☆、第四章 周子笙

距离上次校庆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叶瑾的生活过得很平静,像往常一样。叶馨也没问她那天发生了什么。并不是不关心,只是有些事,还是心照不宣的好。至于徐扬,上次见过以后就再也没碰到了。叶瑾想这样也好,心里却仍有些忐忑,暴风雨前总是如死水般的安静。

“叶经理,外面有人找你。”小秘书急忙忙地跑进来,竟忘了敲门。平常的时候,她是有些粗心,但不至于莽撞成这样。

“什么事?”叶瑾皱了皱眉头,琢磨着是不是该让人事部给她换个秘书。

“外面有人找您。”小秘书听到叶瑾有些不开心的语气,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有些鲁莽,只不过见到外面那个长得像妖孽一样的人,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像个没事人似的镇定自若地报告“叶经理,外面有个帅得让女人窒息,男人跳楼的妖孽找你”,她心宸也就能耐了。

叶瑾任职的这家sd公司是家跨过企业,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其中帅得要死不活的老外也有不少,也没见着这丫头激动成这样。“周子笙”,叶瑾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三个字。“那人是不是从头到脚一身白?”叶瑾不确定地问,在她心里一方面希望得到否定答案,一方面暗暗计算着她剩余的自由日子。

“是的。”心宸的回答无疑将她仅剩的微弱的希望之光彻底扼杀在摇篮之中。

周子笙有洁癖,从叶瑾有记忆以来,他的衣服几乎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而且每天都要换。以前叶瑾和叶馨的乐趣之一就是千方百计地想着怎么把一身白的他染黑,然后欣赏着他暴跳如雷、怒发冲冠的样子,大方地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欠扁模样。叶瑾走出办公室,看到周子笙潇洒地坐在休息室里,修长白皙的手指端起白瓷杯放到嘴边,才轻轻抿了一口,就皱着眉放下了。

“音乐会结束了吗?”叶瑾泡了一杯碧螺春,在周子笙旁边坐下,“怎么到容城来了?”可能是受叶父的影响,相比较咖啡而言,叶瑾更喜欢喝茶。

“恩,一个礼拜前就好了。回了一趟家,就过来看你了。”周子笙异乎庄重地陈述了下面一件事:“叶瑾,你们公司有没有人抱怨过一件事。”

“什么事?”叶瑾看着他凝重的样子,开口问道,心想莫不是母亲又有什么行动了。

“这里的咖啡简直不能用来招待人。”他抱怨道:“喂猪还差不多。”

周子笙对咖啡的要求很高,一般他只喝牙买加岛蓝山山脉上产得咖啡,他说只有在崎岖的山坡上才能培育出甘酸苦完美搭配的最纯正的风味。“哦,你的意思是……”叶瑾顿了顿,接着说,“你是猪吗?”这只妖孽近来嘴巴越发刁钻了。

“叶瑾,几个月没见,你的嘴巴是越来越坏了,跟叶馨那家伙一样。”

周子笙,恶俗一点的说,是叶瑾的青梅竹马。他父亲周宇成与叶瑾的父亲是战友,当时叶父开公司的时候,周宇成帮着一起打拼,只不过后来周宇成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但两家的关系还是很好。周宇成是经商的天才,当时爆发金融危机,海外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外贸订单骤减,叶氏集团也难逃牵连,市场股份大幅度缩水。周宇成靠着自己的勤奋和头脑,借助电子商务,周氏一跃成为与叶氏并驾齐驱的行内先锋。但显然周子笙并没有继承他父亲这方面的优点,他从小痴迷音乐,对他来说,如何完美地演奏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或是煮一杯牙买加的蓝山咖啡远比将一件商品从一个地方卖到另一个地方来得有趣的多。

叶瑾走出休息室,回过头来认真地对着周子笙说:“我看你最近挺闲的,放心,我会把你的话转告给叶馨的。”

周子笙回来了,看来母亲已经坐不住了。叶瑾看着窗外的那棵老树孤独地站着,叶片的边沿已经开始泛黄,在不知不觉由四周向中央迈进,一点一点,蚕食着剩下了绿色。微风过境,稀稀疏疏的枝桠伸了伸懒腰。那天写字楼快建成的时候,叶瑾和秘书来看了一下办公室,发现叶瑾窗前正对着一棵快枯死的老树,秘书觉得不吉利,打算把它移走。老树有些年岁了,树中央空了一个大洞,叶瑾想,它那么大年纪,经这么一折腾,准活不成了,就说先留着,回头再说。现在想着,与其让它这样半死不活的孤独活着,还不如让人移走得了。或许挨着茂密的枝叶,它能重新活过来也指不定。

☆、第五章 吃醋

叶瑾坐在lostmemory里,这里的环境很好,人也不多,就是有点暗。以前她跟徐扬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常来这,那时候他们还是学生,去不了高档的地方,虽说叶瑾家有钱,但她不是个爱炫富的人,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包括徐扬。还有一点,那就是这里暗,方便干坏事,比如说亲吻。徐扬的唇很薄,贴在叶瑾唇上有一种微凉的味道。有时候被人看到了,叶瑾会不好意思地钻进徐扬怀里,埋怨道:“都怪你。”徐扬开始的时候还纳闷,这种事怎么能怪我。后来叶瑾反驳道:“当然了,谁让你长这么好看呢,是你引诱的我。”徐扬是个不爱计较的人,有时候即使叶瑾无理取闹,徐扬也会让着她,那段时间叶瑾的某些坏脾气如雨后春笋般蹭蹭蹭地往上蹿。

“喂,想什么呢,人家叫你呢。”周子笙无奈地指了指立在一旁的服务员。

“哦”,叶瑾这才回过神,“给我两份a餐。谢谢。”叶瑾放下餐单问对面那个人:“你吃什么?”

“生鱼片。”

叶瑾愣了一下,看着周子笙,不解地问:“你也喜欢吃这个?”

“有次去日本演出的时候吃过,感觉还不错,怎么了?”周子笙注意到叶瑾用了一个“也”,“难道小瑾的品味也和我相投?你是不是觉得它的味道很棒,特别是蘸了芥末。”周子笙亢奋地说着。

“不是,只不过是以前一个朋友喜欢。”叶瑾喝了一口柠檬水,说:“其实我很讨厌生的东西,也不喜欢芥末,太冲,刺得人直想流泪。”

“那是你不懂它的美味。”周子笙鄙视地看着她,“我怎么不知道你哪个朋友这么有品位?”

“张安欣。”周子笙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很识相地闭上了嘴。

“张安欣”这三个字曾一度被叶瑾排斥在她生命之外。

那时候一个人来到容城,人生地不熟,张安欣是本地人,又是叶瑾室友,很仗义地带着叶瑾压完了容城的大街小巷的马路。她们一起在课上打盹,一起逃课去看某个明星的演唱会,一起喝醉以后在宿舍阳台上手舞足蹈的发酒疯。她帮着叶瑾打水打饭,帮着她复习功课,帮着她追徐扬……张安欣,曾是叶瑾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是那种除了父母、恋人之外什么都可以分享的朋友。叶瑾很自然地认为她们会一辈子那样要好,就像每到春天风泽江堤岸上柳絮飘扬,每到冬天容城上空细雪纷飞那样自然。可是这世上哪有一辈子都不变的事,是她让叶瑾明白,越是最亲近的人,越能伤你伤得彻底。他们总是把锋利的匕首藏在亲昵的言语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中,伺机而动,微笑着趁你不备的时候手里抓着匕首将刀锋直刺要害,淋漓的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染红如戏的人生。

“看不出来像徐总这样的大老板竟也喜欢这种有小餐馆?”对面的女人拿出一张纸巾反复地擦着茶几,屁股略微点着沙发,在徐扬对面正襟危坐,毫不掩饰地露出鄙夷之色。张琪细细地打量着lostmemory的简陋装潢,翘着兰花指捂着鼻子,好像这空气中的细菌纤细可见,下一秒就能发挥神奇而强大的功效让她命丧九泉。

张琪早就听人说徐扬出生不好,凭着后天的努力和道不明理不清的关系才爬到今天这个位置。而她张琪是万丰集团张远山的亲侄女,她家虽比不上张家显赫,但由于张琪的性子随张远山,而张远山又是膝下无女,对张琪自然很疼爱,也就宠出了这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张远山很欣赏徐扬,所以安排了今天这一出男不情女不愿的相亲。

“是啊,粗鄙之人只能在粗鄙之地吃些粗粮,这些自然不是像张小姐这样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