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黄金还真。不然你以为我是去杀人,放火,还是劫财劫色啊!”叶瑾不厌烦对着周子笙说,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杀人放火这事我觉得还是别去做了,至于劫财劫色吗?小瑾,你要是真按捺不住,我可以牺牲一下,让你上。”周子笙煞有介事地说。
“算了,我饿了,没空劫你。”
“那我劫你成不?”
“周子笙,你信不信我把你脱光衣服在阳台上晾上三天三夜!饭呢?”
“张妈早就做好了。叶馨打电话回来说她跟同事出去聚会,不回来了。”周子笙跟着叶瑾走进来,张嘴还想问什么,被叶瑾一瞪识趣地闭上了嘴。
吃完饭以后,周子笙本来是想和叶瑾出去玩的,但是叶瑾说昨天太累了,想早点休息。况且,这几天周子笙收到世界音乐会寄来的邀请函,想着还得练琴,也就作罢了。
那天晚上,叶瑾睡得很好,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还在容大的时候。那个冬末春初的交际处,容城的细雪渐渐收了脚步,嫩黄的柳叶从中央开始变绿,向周扩散,徐扬拉着叶瑾一直跑到风泽江的堤岸旁。徐扬说叶瑾,我喜欢你。叶瑾看到整片柳叶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纤弱的柳条慵懒地向下垂落,三月春风吹着柳絮在容城里肆意飘荡,拂得叶瑾好痒好痒。那是她来容城以后最开心的一天,因为徐扬说叶瑾我喜欢你,因为徐扬说做我女朋友好吗,因为徐扬,因为她终于可以说我们家徐扬了,她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叶瑾不知道自己答应了没,她只知道下次徐扬已经堂而皇之地牵着她的手漫步在容大的林荫小道上,坦然地接受朋友的调侃了。早上徐扬总是会买好早饭在宿舍楼下接她去上学,上课的时候帮她抄好笔记,每次老教授提些刁钻古怪的问题都是徐扬帮她兜着。到了周未就一起去图书馆,徐扬自习,叶瑾补觉,然后徐扬给她讲重点。每个星期他都省吃俭用的,只为在周未带叶瑾看场电影。有时候就做几份家教,只为给叶瑾买个礼物。徐扬觉得叶瑾就是个大小姐的命,得好好宠着,宠得刁蛮任性到不可理喻的地步了,那也就只能赖上他了。三年的时间就这样悠悠地晃了过来。似乎什么都没变,街道的香樟还是肆意地扩散枝叶盘踞容城的苍穹,凛冽的寒风依旧肆无忌惮的在袖口、衣领逃窜。可是好像又有什么不一样了。
早上叶瑾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子笙趴在钢琴上睡着了。有时候,叶瑾想,周子笙就是为钢琴而生的。他可以从白天到夜晚,从夜晚到白天,一直对着钢琴,不停地练,不停地练。叶瑾看过周子笙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当他修长的手指触到琴键的时候,就像找了魔似的,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黑白琴键上跳跃,有时候她根本无法捕捉到他手指落定的地方,叶瑾只能看到手指快速变化留下的淡淡的重影。那个时候叶瑾觉得连那架钢琴都被周子笙赋予了鲜活的生命。
“我怎么睡着了”,周子笙伸了个懒腰,“你这么盯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小瑾是不是觉得我很好看啊,放心我全身上下都是你的,连根头发丝儿都是你的。”
叶瑾这才发现自己看太久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转过头,丢下一句“周子笙,你可以再不要脸些”就去洗漱了。
“吃早饭了,少爷,小姐”,叶馨总是他们三个中起得最早的一个,“哎,可怜的我,昨天半夜回来,还得起早伺候你们这些爷。”
“伺候我是你的福气,黑山老妖。”周子笙刚冲完澡从浴室出来,他有个怪毛病,就是早上起来一定要洗澡,否则一天都会病怏怏的,就像得不到充足光照而日渐萎靡的植物。
这次叶馨没有立即反驳,因为她发现周子笙只围了个浴巾就出来了,那漂亮的模样,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妖孽。周子笙看着叶馨呆呆地模样,戏谑道:“怎么样,本少爷好看吧,要收钱的哦,看一眼一千。”接着又想到什么似的,得意地笑着说:“小瑾是我媳妇,当然可以免费看。”
叶馨放下筷子,走进房间,叶瑾和周子笙对看了一眼,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不会羞愧得无地自容,要跳楼吧!”周子笙夸张地张着嘴问叶瑾。
“你想太多。”叶瑾看着叶馨拿着皮包走出来,一脸看好戏地表情,对着周子笙说:“看来你有大钱赚了。”
“啪”叶馨把五张银行卡甩在桌子上,用一副敢跟老娘玩的表情,对着周子笙说:“去,我买你去大街上跑十圈回来。”
叶瑾认为周子笙在他活过的二十几年人生中犯的最愚蠢的错误就是妄想在口舌之上挑战叶馨的权威,做得最让她佩服的事就是在每次惨败以后还能顽强地爬起来,接受第二次暴风雨的洗礼。所谓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正是对周子笙这半生最大的褒奖。
接下来的几天,徐扬每天都会找各种理由给叶瑾送早饭来,整个公司都在传云峰科技的总经理跟他们公司的叶经理都一腿。不少女同事私下里都说“瞧,人家那狐媚劲儿,谈个生意。谈着谈着都能谈床上去,难怪年纪轻轻就是业务部经理了,原来那方面功夫特别的好”。
这些话叶瑾一天能听好几回,每次听了,都是一笑置之。倒是心宸听了为叶瑾抱不平,气愤地说:“经理,你怎么能让他们乱说呢?”
“嘴长在人家身上,你管得住吗?再说……”叶瑾笑着摇摇头,“狗咬你一口,你还能咬回去不成。”
叶瑾不回应,谣言传着传着也就淡了。只不过有一回周子笙来公司看她,刚好碰到徐扬送完粥从办公室走出去。当耗子遇上猫,干柴遇上烈火,一个追求者遇上另一个追求者,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就爆发了。
“哎呦,这不是徐总经理吗,怎么有空来看我们家小瑾呢?”
“你们家的吗?”
“当然,她是我未婚妻。”
“未婚妻而已,不是妻子。”
“她是我们家的!我们家的!”
“这种事不好说啊,结了的还会离呢,更何况前面还有个“未”字,或许小谨明天就不是你们家的了。”
叶瑾一看,周子笙漂亮的五官都快气歪了,哭丧着脸说:“小瑾啊,你是我们家的,我们家的……”
以前叶瑾跟徐扬在一起的时候,叶馨就老爱和徐扬斗嘴,徐扬总是弹指间让叶馨灰飞烟灭。现如今周子笙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菜鸟身份对战徐扬这只千年老妖。结果,可想而知,这一仗以徐扬潇洒地走出sd公司而告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从细雪纷飞的冬天绵延到柳絮飘扬的初春,穿越过烈日炎炎的盛夏,在十二月的冬天,容城迎来了第一场细雪。期间,周子笙参加完世界音乐节,在北方呆了几个月,又回到了容城,徐扬时不时来看看她,叶馨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她的同事,一切都是那样平静,在十二月的容城。
直到有一天早上,叶瑾接到一个电话,打破了这份宁静。“叶瑾,这些年你好吗?我是安欣,有空出来坐坐吗,我有事找你,跟徐扬有关。”悦耳的女声通过一根长长的电话线传入叶瑾的耳中,隔了七年的时间,她出现了,那个她曾经最好的朋友。
☆、第十一章(1)
张安欣是叶瑾见过最具风韵的江南女子,没有之一。叶瑾毫不怀疑,要是把她放在古代,她能成为继褒姒、妲己、西施、貂蝉后又一位为历朝历代忠臣良将所深恶痛绝的红颜祸水。叶瑾认为用莲花来形容张安欣是再合适不过的,因为她确实担得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话。她有莲花的圣洁,也确是出自淤泥之处。
张安欣的家境不能单单用一个不好的词来形容,其中牵扯着父亲酗酒赌博,母亲在外找男人的种种见不得人的往事。而一开始的叶瑾根本不知道这些。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即使对高中里家境同样不好的闺蜜,张安欣都是守口如瓶,更何况是对着出身如此优越的叶瑾。其实门当户对不单单是谈婚论嫁时候需要的条件,交朋友也是一样,道理简单的就像富豪永远不会跟乞丐搭边,大家闺秀永远不会跟低贱妓女有交集,马和驴即使杂交,生下的骡子也掩盖不了物种隔离的事实。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公平,又是如此的不公平,上帝在每个阶级之间都设立了楚汉界限,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逾越,也不是成功逾越的人都能安然无恙,其中的辛酸与悲哀非亲身体会不能明白。
叶瑾真正了解张安欣的家境是大一下半学期的五一假期。那时候徐扬忙着实习,早早的就已经跟她约法三章,说这次实习对他很重要,不准叶瑾前来干扰。而北海又离容城远得很,叶瑾回家的欲望自然是被现实无情地扼杀在摇篮之中。室友们各自回家的回家,有男朋友的找男朋友出去野,正在叶瑾惆怅该如何打发五一七天的漫漫长假的时候,张安欣突然说她要回家,如果叶瑾不嫌弃可以去她家作客。叶瑾自然乐意,像她这种坐不住的性子,让她在漫长的七天独自一人孤独地对着一台电脑,就好像一个被判了凌迟的人在每次行刑前接到通知说缓到明天,明天又说缓到后天,一天一天,也不说放了她,就是每天拖着磨你性子。
叶瑾知道这个消息自然很开心,出发前的那天晚上拉着张安欣问东问西,活像一只打了兴奋剂的战斗鸡。这让张安欣有点担心,她邀请叶瑾纯粹是因为寝室的人都走完了,出于礼貌地问了一句,倒不是张安欣虚伪,而是他们家的情况真的是不适合请外人观光。她原本以为叶瑾会拒绝,她觉得像叶瑾这种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大小姐是不会去乡下那种破地方,但张安欣看着叶瑾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拾掇行李的亢奋模样,简直是欲望哭无泪。
叶瑾跟张安欣买的是早上八点的车票。第二天一早,她们只是随便吃了点早饭。叶瑾是因为兴奋,她来容城快一年了,见到的除了高高的写字楼,还是写字楼,跟北海的繁华市区一样伟岸的建筑。即使是保留着江南特色的旅游景点也是人工雕琢之气过重,这跟她心目中的江南水乡相距甚远。听室友说张安欣的家乡是出了名的好山好水好人家,今天她终于可以看看真正的江南水乡是什么样子了。相比较与叶瑾的期待,张安欣是担心父母见到叶瑾的反应。自己在家里本来就没什么地位,当初考上大学的时候,父亲就说自己是赔钱货,要不是村长劝说,这学估计也上不成。这回看到她带个同学蹭吃蹭喝,指不定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叶瑾带着无限的憧憬,张安欣带着无限的担忧,就这样,她们上路了。
一开始叶瑾唧唧喳喳地对着张安欣说个不停,一会儿跟她说小时候的童年往事,说她怎么跟叶馨一起欺负周子笙;一会儿抱怨徐扬对她不冷不热,还时不时变着花样搞个恶作剧欺负她;一会儿又跟张安欣说班里某某男生暗恋她。张安欣长得漂亮,人也很好,但很自卑,不太跟同学说话。相反,叶瑾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从小就胆子大,人好动,说得好听是热情开朗,说得难听是狗拿耗子,老爱多管闲事。班里包括系里暗恋张安欣的人不少,老有人给张安欣写情书,她胆子小,又内向,不知道该怎么办,老是找叶瑾出面。或许因为她性格的原因,叶瑾在学校很吃得开,而且又是张安欣的事,她自然出手帮助。私下里,徐扬就老教育她,别人的事少管,免得出力不讨好。叶瑾每回都说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回头又有许多个最后一次,到后来徐扬也懒得管了。
有时候,张安欣是很佩服叶瑾的活力的,比如说现在。从她们从汽车站出发到现在整整过去一个小时,叶瑾的嘴就没听过,明明昨天晚上叶瑾追个韩国的肥皂剧追到凌晨二点,今早又是六点起的床。张安欣昨天睡得比叶瑾早,但也熬到了十二点,现在困得眼皮摇摇欲坠。扭头一看叶瑾那滔滔不绝的样子,恨不得拿块擦脚布把她唾沫星子乱飞的嘴堵上。当然这只限于想像之中,像张安欣这种淑女自然是不会也不敢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她顶多找只蜡笔在眼皮上画两个圈圈点个点。
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因为得不到张安欣的回应,叶瑾慢慢地安静了下来。不一会儿,张安欣进入了梦乡。等她醒来已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情了,张安欣看到叶瑾惨白的脸,吓得问她怎么了?叶瑾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该死的,这唱的是《山路十八弯》吗?”张安欣这才反应过来,出了容城的市区,路就不好走了,临近张安欣家,这七拐八拐的山路更不是叶瑾这种养尊处优的身子经受得住的。
“你没事吧?”张安欣一脸担忧地看着叶瑾,“早知道上车之前应该给你买个药。”
“没事,死不了。”但事实证明叶瑾纯属是死鸭子嘴硬。在司机完美地在第三个转角处以近乎专业的技术表演完漂移这个超高难度动作以后,叶瑾就近抓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就开始狂呕,显然她的肠胃没能在这剧烈的颠簸中如她的嘴那般坚挺。
☆、第十一章(2)
经过三个小时的艰辛旅程以后,叶瑾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脚下的土地是如此的亲切。而当叶瑾在路上看到一只母鸡大幅度地晃动着略显肥胖的身子向她靠近时,她像看到外星生物一样一把抓住了张安欣的纤纤玉手,活像一只禁欲许久的公鸡见到了它的骈头,以致于张安欣一度怀疑彼时吐得三魂不见六魄的人是不是此时这个抓着自己手的疯女人。“鸡啊!”
“是的,还是只母鸡。”张安欣一边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