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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传奇 佚名 4962 字 3个月前

的,何况她已经在床上躺了将近十天了,但是身体曾被墙压倒的地方还是很痛。然而,这点痛跟回去的渴望比起来算什么呢。

玉笙自信地说:“嗯,都准备好了。我和父亲的身体没有问题的。”

十夜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镜子,居然是预言之镜。

“这个镜子怎么在你手上?”玉笙脱口就问出来了。冬不是不想让十夜知道神器的事情吗?难道在雪山的时候,十夜也在那个地方?

“呵呵。”十夜皮笑肉不笑地说,“你都快回去了,就不要想这里的问题了。总之,这个镜子可以将你们送回去就对了。”她握着镜子,念动了咒语,在她旁边展开了一个光道。“从这里走进去,可以到达你们想去的地方了。因为有这面镜子的缘故,不然凭我的力量,也只能将你们单纯地送回去而已。”

玉父牵着玉笙的手,对十夜鞠了一躬,正要进去的时候,十夜叫住了她:“玉笙,谢谢你帮了我们。”

玉笙看了她一眼,又看着脚下的光道。

回去后,就再也不会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多

52

一个月后。

玉笙在茅草屋中醒了过来,她又睡了一个午觉。在屋外,阳光正好,田地里的农民都在辛苦地为刚长出嫩芽的菜苗除草。

这里不是21世纪的乡下,这里还是兽人大陆。没错,玉笙还是没能回去,而且不幸地从光道中掉落到了南区的某个树林里,最后被附近村子的人救下了。他们救下她的时候说,啊,真不容易啊,居然一个人从那么恐怖的森林里逃出来,真是奇迹。

实际上,玉笙差一点就要死了。在那个树林里,她也碰到过许多野兽。但是凭借着以前冒险的经历,以至于她不那么容易挂掉。她这次没有选择与野兽正面冲突了,而是一步步地躲藏,白天在树上睡觉吃果子,晚上就出来赶路,还吃了许久不曾碰到的蛇肉。居然能让她在饿死之前,碰到了深入林子里打猎的猎户。

这里的人,和以前她碰到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们比较友好,而且对于他们,不死人只是遥远的传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那样,神只们的斗争对于人民遥不可及,但是神只却是祈祷的对象,是的,仅仅是祈祷而已。他们从不渴求被视为神明的不死人能带给他们什么实际的恩惠,如果不劳动的话,他们就会被饿死的。

玉笙很平静地躺在床上,有些想念父亲和母亲,不知道他们失去她这个女儿,要多久时间才能让他们不感到悲伤。母亲还年轻,40出头,能再要一个孩子吗?关于为什么她不能通过空间的光道,而被带到了这个地方,玉笙想了好久,终于在碰到村民的时候知道了答案。

冬曾经说过,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便对世界有了一份责任。因为它用土地养育了生命,生命便要做出回报。

在这片土地上,玉笙死过一次。她的生命,在北大陆的那片恶森林里,便已经算是结束了。而现在活着的,不过是靠着帕罗镜的力量延续下来的生命。她知道自己当时冲动去雪城,都是错误的,才让自己失去了回去的机会。如果能让她再重来一次,她绝对不会那么做。或许她会等刘望舒自己过来,取出镜子,然后打败月灵曼。这样自己就能和父亲一起回到原来的世界去了。

世界是没有后悔药的。

幸好被这里的村民救了,不然,她真的会认为老伯爵制造了不死的传说是一场恶意——她在预言之镜里看到了过去。

“你醒啦!”外头走进来一个青年,光着胳膊,对玉笙笑着说,“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你早上可是为了我们那么早起,一定是累了。”

玉笙从床上爬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说:“没事,差不多可以了,我现在过去帮你们除草。”

到了带着湿气的田间,获得了工具的玉笙很快与其他人一样,弯下腰将杂草一个个拔起来,毫不含糊。她心里想着,等到这里的庄稼成熟了之后,她就该离开这里了。这里的土壤肥沃,要不了几天,这些菜就可以成熟了。

那个青年在一旁搭讪说:“玉笙你真是奇怪,我总觉得你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又有很多懂的地方。问你从哪里来,你又不告诉我们。”

玉笙站直了开玩笑说:“嘿,我告诉你我从天上来,你信不信?”

青年人愣了一下,然后笑道:“我当然相信了,那么天神大人,您能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吗?”

玉笙笑笑,居然问了个哲学问题,她很认真地说:“我这里有很多个备选的答案,不知道你想要听的是哪一个版本,不如我都说一遍,至于你想相信哪一个就随你喽。”

第一个,这个世界原本是没有人,一个生活在天上的老人,叫做上帝,为了让自己住的地方更加生气一些,于是就创造了一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自己一个人玩得不开心,就又创造了女人。但是上帝没注意到两个人都是吃货,在他们偷吃了东西之后,将他们赶到了地上。世界就开始了。

第二个,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人,在玩泥巴的时候,捏出了和自己一样的小人儿,她对着小人儿吹了一口气,泥人便都动了起来。于是人们就开始过自己的生活了。

第三个,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头怪婴的一场梦。

“第四个,有一个老人,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儿,于是开始在各地旅游。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没有人发现的空间,他想要创造一个女儿生前喜欢的世界,于是从不同的世界带来了其他孩子,并给了他们不同的宝贝,让他们创造新世界。阿多,你相信哪一个?”

叫阿多的青年明显将玉笙的话当做笑话了,他哈哈大笑说:“我相信第五个,人是代代繁衍的,没有传说,历史就是传说。”

玉笙拍了拍额头,无语地白了他一眼,“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你耍了一样。”不过他居然说出了她觉得很正确的答案。对啊,过去怎么样都无所谓,世界都是人自己创造的,跟任何的神话神只没有关系。她笑着想,冬也看见过这里的人们努力的样子吗,他会意外吗?曾经以为这个世界的人都太依赖不死人,实际上,在不知道从何时候开始,人类已经悄悄改变了。

饥饿,罪恶,悲伤,即使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不好的东西,人也可以找到它值得信任的地方,这就是希望。

晚上,玉笙与阿多一家人一起吃饭。阿多的父亲是一个传统的猎户,有着南方人少有的粗犷豁达,听说他的嗓门是村里面最大的,技术也是最好的。玉笙很喜欢这家人,因为他们说话从来不绕弯子,很率真。

再率真也有让她为难的时候,比如说今天晚上。

老多爸爸难得高兴地拿出了自家酿造的果子酒,在开瓶之后,他对玉笙笑道:“玉笙,我老多很欣赏你这种人,能在森林中活下来的女人,而且从不哭哭啼啼的,真是太和我胃口了!”他说完,一家子傻傻地跟着笑了起来,眼睛雪亮雪亮的,真诚地看着玉笙。

玉笙看着桌上的油灯有些出神,反应了一会儿才好爽地举起碗,“谢谢,我也很喜欢你们!”

“那——”老多大叫了起来,“这是你说的哈!你说你喜欢我们哈!那么不如当我们家媳妇吧!”

“咳咳……”玉笙刚喝下去的酒全数喷了出来,没想到看起来老实的老多也会给人下套啊。阿多紧张地为她递上了一条手巾,老多妈妈温厚地为她拍拍后背。老多则一脸紧张地等待她的回答。

许久,玉笙说:“不行的,多爸爸,虽然我很喜欢你们,但是我不能留在这个地方。”

“啊——”老多又大叫了一声,“从第一眼见你开始,我就觉得你很适合我们这种生活的,但也知道你不会长久地留在我们这里,果然被我想中了!”

老多的大嗓门,居然很神奇地赶走了差点要升温的尴尬。玉笙笑着,拿起未喝完的酒,一干二净,她抹了抹嘴巴说:“谢谢老多爸爸的谅解!阿多值得更好的姑娘,真的!”

老多哈哈大笑,同样干了一杯酒,问道:“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我替你准备一下,然后送你离开。对了,你打算去哪里?”

玉笙看了一眼有些失落的阿多,决定说出实话:“我想回二十一区,都城。我想去找一个人。”

阿多j□j去问:“是喜欢的人吗?”

玉笙笑了笑,点头说:“嗯,我想回去,就算不能帮他做什么,看着他也是好的。”

老多狠狠地对着儿子的头拍了一巴掌,“臭小子,你失落个什么劲,我们大男人,就是不能强迫女人,该放手就放手。你没听玉笙说她是都城的人吗?绝对是要做大事的女人!”

玉笙摆摆手说:“没啦,嘿嘿。”曾经,她以为男人都是追逐猎物的,但这些通情达理的话从猎户口中说出,真是有些让人惊喜。

阿多捂着头,委屈地看了一眼粗暴的父亲,才正色对玉笙说:“我知道怎么离开这里,如果要从村子出发到都城的话,除了经过死亡沼泽和恶人谷之外,还有一条比较远但相对安全的路。在那条路上,应该会碰见出卖骑兽的镇子,到时候你买一只厉害的骑兽,就能很快到达都城了。”

玉笙安心了不少,真诚地对阿多说:“谢谢你,阿多。”

第二天,村里便知道了玉笙要走的消息,居然都聚到了阿多家里来与她告别。玉笙无奈地对每个人解释了一遍:“还在计划中,并不是今天就走。”

阿多奇怪地问:“玉笙还有什事情吗?”他心里是抱着希望的,没准玉笙能够为他留下来呢。

玉笙不知道阿多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实情:“我记得老多说想要训练几只野兽为家里干活,我上次看了一下,很有成功的可能哦。”

作者有话要说:

☆、赶路

这个训练野兽的计划,是玉笙半个月前像老多提出来的。没想到老多也有这样的想法,这也是他很喜欢玉笙的原因。在她提出之后,老多便从林子里抓来了几种个头比较小的野兽。玉笙看了一下,都不认识。有些看起来虽然像犬类,但是长着短尾巴,有些像毛类,但个头比例又不太对劲。她见到了这个世界这么多奇形怪状的动物之后,对这种事情也不惊讶了。毕竟这个世界不是她的世界。

“玉笙,你是不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训练他们啊?”老多抱着胸,站在后院的笼子面前。笼子里,是一群正对着他们龇牙咧嘴的“小猫小狗”。猫狗的名字是玉笙随口叫的,没想到被老多采纳了。

玉笙蹲了下去,又站了起来,托着下巴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看过我们家乡的做法,好像训练野生的动物更难一些,不过最重要的是合适的气势?比如说不能让它们有你会伤害他们的感觉,又不能让他们觉得你很弱,最后还要让他们觉得,为你做事可以得到好处。”

其实玉笙对驯兽根本就不懂,很多都是从电视上学来的。驯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哪是一天两天能够办得到的。

“啊,太难了。”老多抓抓头,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便开启了嗓门大叫,“阿多!阿多——你过来试试!”他的叫声让猫狗们更加害怕了。

阿多赶了过来,听从了父亲的指示和玉笙的半生不熟的讲解之后,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

三天之后,有一只小猫从笼子里被放了出来。

玉笙就像看着一场奇迹一样,看着阿多怀中十分听话的猫。“阿多,说不定你有驯兽的天赋呢。”

阿多不好意思地说:“这应该不算是天赋吧?我从小就和森林里的动物一起长大,我很了解它们的。所以我觉得做起来不是很难。”他停了下来,有些紧张地问,“这只是初步初步!它们还不是很听我的话,所以你不要着急着走。”

玉笙愣了一下,原来他还是挺在意这件事情的。她叹了一口气,说:“阿多,有些事情,亲眼看到了,就很难会忘记,对吧?在这座村子外面,还有很多不太平的地方。我虽然不能够做什么,但我很想看着这个世界安定下来。”

阿多低下头,摸着怀中的猫,许久了才说话:“爸爸说得对,你果然是要做大事的人。”

“都说了不是做大事了……”玉笙小声嘀咕了一句,移开话题说,“我记得骑兽也是很乖的动物,它们不知道是怎么被训练成的。如果以后我可以回来的话,就将外面的方法带进来吧。”

阿多眨眨眼,眼里有了其他的想法。

到了第二天,玉笙明白了阿多眼里的意思——他想要跟玉笙一起走出森林,走出村子。老多居然也不反对:“我们家的男人,生生世世都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附近的城镇。但是我儿子有这样的志向,我为他骄傲!”

玉笙想要拒绝,但阿多向老多提议这件事的语气,似乎更多的不是因为他想要护送玉笙,而且有其他东西。

田里的菜差不多成熟了,玉笙也准备好要与阿多一同上路。离开的当天,村民们都出来送别。听完老多和多妈妈的唠叨之后,他们两人的马车也都已经被村民们的东西塞满了。在阿多一再强调不能多带之后,他们才将东西从车上拉了下来,只留下了一些钱和必需品。两个人在众人的祝福中,开始了行程。

田间的路不是特别平坦,因此马儿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