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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俗之道 佚名 4791 字 3个月前

依莲回醉烟楼了,她以为佳静住在山庄,便又一次提醒道:“你可得给我弄些珠宝回来,记住哦!”

佳静笑着点头,望着那曾经以为会关住自己一辈子的大门,事在人为,那会儿一定料不到自己是以这种姿态走出这里,她曾也以为会接客,会和其他住在这里的女生一般,一点点地成长到女人、妇人、婆子,伸出手掌在眼前轻轻挥过,一切都过去了。

时间尚早,佳静打算在一处不繁华不普通地带置办一座院子,最好是四合院的那种,现在世道多乱啊,有自己的房子住才觉安全。至于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地带其实很好理解,太华丽的闹市区容易拉仇恨招人嫉妒,把贼匪勾来可不妙;太落魄普通之地又不招待见,住的都是贫民,真若出了事一定是被舍弃抛弃的存在,所以住在不富贵不平凡之地很重要,一般的大人物啊不炫耀不炫富、不装穷不装挫,基本上都会住在这里。

想到美处她两手成拳托腮笑,眉眼弯弯地望天,“啊欠……好大的太阳啊!”

头一次在古代买房子,要去找谁好,她对这个不甚了解,临渴掘井,不过估计得去找个房牙,然后大概还需要到衙门弄个房契之类的,

事情拖到今日了,姚征对月蓬鹤并不明确的态度感到疑惑,“庄主,属下是否要将三小姐捉拿回来?”

“捉拿?何故捉拿?”对于他的措辞月蓬鹤反问,一拉下摆坐于椅上,细细品着茶悠闲道:“不安分离家出走的小野猫总会回来,无须去请。”

“那,要不要派人去盯着?”姚征觉得,很有必要看着,一个姑娘家在外多有不安全。

月蓬鹤摇头,他去和玉梦确认过,佳静的确是他的女儿,但是从小吃足苦头,独自在外没关系,锻炼一番好处总归是有的,不需要特意去观察,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出手就可以。

姚征还欲说什么却只能闭嘴了,提起关于自己的问题,“庄主,那千年老参……”

月蓬鹤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言,“三小姐的离家出走你固然有错,可错在听从我的指令,你的任务基本完成,老参会如约赠送,放心。”

这年头房牙不好找啊,佳静也不能看着个人就问,“唉,大哥你知道房牙吗?”

她就发现了,甭管别人知道不知道,只要是个公的都得扯着她唠上几分钟,以前没有过的现状,大街上女的少,自己成香饽饽了!好在房牙是找到了,走街串巷一番,别人似乎都称这位房牙佟娘子,家住的不错,人长的顺溜说话利索干脆,一看便是能办事不麻烦之人。几句话问下来她决定用这女人了,递过去几枚金币,让对方在适合的时候贿赂下。

买房很麻烦,麻烦到佳静有点后悔了,她两条腿快被遛折、荷包越渐干瘪、积蓄基本花光,这还不算,房子还要很多天以后才可到手。悲催了的,万一灾民怒火暴发来个暴动所谓起义,那卖房的还不得占位置不走,自己跑哪里住去?

佳静承认自己是杞人忧天,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有打算强过没事晒太阳的,已经申时,奇怪,她怎么感觉有人在跟着自己?回头看看没有什么不对啊,没有贼眉鼠眼地东张西望得偷,没有衣衫破陋挨着极近的乞丐,没有曾见过的熟人,推测一番不会得罪谁吧?不过貌似不待见自己的挺多,自己是该留个心眼呢还是留个心眼呢?

走进客栈要间厢房休息,昨晚喝的小酒不错,佳静忍不住叫伙计取来一坛,给点钱将人赶紧打发走,迫不及待地将酒倒入酒盅,一饮而尽。

姚征的老娘体弱,多年来用药支撑,他为月庄主办事讨来的人参一点点给其熬粥喝,他扶着老娘来到尚水客栈,无意瞥见略有熟悉的背影不觉顿住脚步。

姚方氏见儿子停在楼梯口处遂问道:“征儿,怎么不走了?”

“看到认识的人了。”回过头来姚征为老娘拂掉落在肩头斗篷上的梧桐叶子。

“你不去打声招呼吗?”姚方氏询问。

姚征摇头,扶着她继续往楼上厢房走,“不必了,和她不算多熟。”

进了厢房,没了外人,姚方氏感慨,“当年你爹还在时你才七八岁,一晃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可还记得你爹的嘱托?”

姚征倒了杯茶给她递过去,闷声道:“记得,务必将红鸦交予现任圣上。”

“你爷爷在先帝手下做了二十几年的将军,虽然难逃告老还乡,可他心里还惦记着朝廷,盼望你爹出人头地,可惜你爹过于早殇。现在世道乱了,你就尽一点微薄之力,为皇上排忧解难。”姚方氏咳嗽不已,手拍打胸口。

姚征不以为然,却不敢与母亲顶嘴,拍着母亲的背敷衍道:“儿子会的,常大人奉命来此就是打算找齐红鸦,开启镇国宝藏,儿子会对他毕恭毕敬唯命是听。”

他没说的是当年先帝怕手下的几大将军谋权篡位,逼着他们告老还乡,将七纸红鸦散尽用以安抚,如今那先帝的手下不是老死就是隐世不出,红鸦更是为他们招来祸难、最后丢失不知去处,自己手上的这纸红鸦不知能保到何时,月蓬鹤还吩咐自己去盗取常游偷走的那纸,乱糟糟事自己根本不愿掺和。

绯红曾经在衙门帮着杨李氏诬赖过佳静,没能成功她心有不甘,今早和青梅竹马的彭怀柱游船时无意见着了佳静便开始心怀叵测,一路尾随遛了一路的腿儿,在她这把老骨头快要累惨时小蹄子终于不走了,她累得像狗一样进了客栈,坐下后赶紧招来伙计要大碗牛肉汤,顺便告诉身边同样像狗一样喘气地彭怀柱一声,“你回去做生意吧,我不用你陪了,记得告诉你家狗蛋一声,今晚老娘送他个女人尝尝鲜儿!”

“欸欸,你可得盯紧点,为咱不满月的孩儿报仇!”彭怀柱也是恨极了佳静,胡子遍布下巴、一直垂到胸口,还是天生黄色的。

绯红一直讨厌他黄色的胡子,配他胖子身体不仅没有森林狮子的王者风范,反而像极了沙挖村那谁家养的大黄狗,还是只疯狗!但念及自己吃他的喝他的只得忍耐,摆手道:“行了行了,快回去!”当年自己怎么就和这样的人生了孩子,她一边抱怨的同时一边喝着牛肉汤,压根儿就忘了谁将自己从醉烟楼赎出,她也根本不会去记,没有利用价值的人,记了纯属浪费脑子。

作者有话要说:

57

57、第五十七章 陷阱捉贼 ...

佳静酒喝的不少,双颊微红眼泛秋水,这厢房功用齐全,她坐到妆奁前照照看人模糊的镜子,咦,自己咋还变漂亮了?我一定是眼花了,揉揉两只圆圆的白兔,这在胸前一耸一耸的重死了,怪不得如此头晕眼花,拍着肚子在榻上滚了两滚,好有睡觉的欲望啊!

不行,不能睡,睡了要坏事,外面跟踪自己的人还没抓住,睡了不是等着被趁人之危?若是个帅哥自己哭两场让对方负责也罢,万一是个丑男咱可就亏了,咱这小姑娘天生自带的膜在古代很重要,现代还能靠着这玩意傍个大款,不能丢了;偷财的更可怕,没钱买房了不是,话说,跟屁虫若是个女人就好了,玩玩百合哈,咱还没玩过呢!

跌跌撞撞的起来,她步到桌边举起茶壶往头上浇水,使劲晃动头颅清醒不少,两手遮在脸上一点点往下拉,眼神四处瞄着呢喃,“先做陷阱……”

佳静拎起一把椅子放在榻上,用被子紧紧裹成一个团状;洗脚水不用了直接拿去泡放置在桌上的香料,那香料和玫瑰味道差不多,不晓得用什么花制成,今个儿依莲顺手给的,反正自己不喜欢用,拿来熏敌人鼻子不错,香料泡开后将帐幔卸下来同样泡在水里;一点点推动沐浴用的木桶到窗前半米处,这里面可是满满的水呀,吃饭前叫伙计弄全了的,据说下黑手的家伙多喜欢爬窗户;那门前弄点什么好呢?

思来想去佳静纠结地翻出荷包,她有七八个荷包,分别藏于身体不同部位,鉴于温张氏被抢得出的经验,狡兔三窟。荷包里面针线很多,取出来一枚枚扎在门边附近的地面,虽然敌人踩到的会是针鼻儿,好歹它细小不是,杀伤力也很大。

累得满头是汗她觉得挺有成就感,如果能伤到敌人那更开心了,摸下巴笑得猥琐至极,你个背后小人,看你如何逞能,本姑娘料定你会半夜三更突袭,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常劲书最近很无聊,好不容易找到个好玩儿的姑娘又跑了,他不教训一下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听属下说牙尖嘴利的佳静在尚水客栈,他立时精神抖擞战斗力十足,马不停蹄得从衙门赶去客栈,不过这回他聪明了,知道这小蹄子不好找、不好抓,想把人留在身边那就得使计,这不,他身边就有个狗腿子贼兮兮的笑,那身威风八面的捕快的衣服穿着都显得寒碜了,这狗腿子就说了:“少爷,要想得此闺中女,必是房梁悬上挂,走门爬窗不用怕,惹火出事老爷扛!”

常劲书年纪还小,哪里听得懂他在那拽词显摆,不耐烦道:“行了行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狗腿子想撇嘴忍住了,心想你毛没长齐呢懂个屁,咋能懂男人的好,给你出主意是看得起你,还别不识抬举!心里苦水哗哗倒,还得磨破嘴皮子讨好,“少爷,简单说就是这般,明着不行咱来暗的,你看啊……”

深夜,佳静困得不行了坐在桌子底下睡,手托腮脑袋一耸一耸。

绯红早便打听清楚佳静住在哪个厢房,趁着夜色,趁着月光一路猫腰的走,一点点地朝目标靠近。

常劲书就带了身边一个狗腿子,这狗腿子还是熟人,不是王百千能是何人,对着外人便肃容冷面,对着自家大人就背驼腿弯,猴儿精猴儿精,他告诉常劲书要晚些时候去找人,现在时辰差不多了,他二人推开房门大摇大摆的走。

其实以常劲书的身份,不论何时找佳静都能见到,佳静便是再不愿也得给常游面子。只王百千记恨佳静赏他的那一刀,虽收贿了不能报仇,可怎么地也得能坏一把绝不放过,所以才挑了这么一个让人尴尬的时间过去,目的是让佳静难堪,而自己一饱眼福,常劲书年纪小不明白他龌龊心思,不曾多加思索便答应他,毕竟打算将人握在手中不准随意走。

绯红是从窗户进入佳静房中的,鬼鬼祟祟般如佳静预料的那般掉入浴桶,只听“扑通一声……”水花四溅,因为事过突然差点没淹死她,满满的一桶水在孝敬她,她如落汤鸡似的手脚迟钝地爬出,就差把人家的祖坟挖出来骂。

艾玛!佳静正做梦,被贼人落水声吓的一激灵,连连轻拍胸口用以压惊,自己预料真没错,贼鼠果真一窝专门挖洞爬窗,她看着那贼人摸黑走到榻边被帐幔上的香料味呛鼻直咳,咳声很熟悉,又看贼人抱起被子准备走人。

常劲书打算敲佳静房门,岂料房门竟是未关,他好奇地摸下巴,直接用手推王百千,让这厮先进。

王百千踉跄下一头便冲了进去,满地的针扎的他哇哇大叫,抱脚哀嚎,他得庆幸房主没那么多的针线,不然他残废的干活。

“闭嘴,吵死了!”作威作福已成习惯,常劲书可不顾王百千受何罪吃何苦,瞪大眼道:“狼吼鬼叫得你让隔壁怎么睡觉,真当你自己家了!”

门口的声音让绯红急的额上豆大汗珠,做贼心虚也好,怕被撞见也罢,她欲钻进榻底,却不知常劲书来到近前,手中并不明亮的灯笼朦朦胧胧照出她屁股,他见人躲着不觉好笑,逗弄道:“快给小爷出来,不然打你屁股!”

不提绯红是有多么的咬牙切齿有多么的囧,王百千难受了自然不让旁人好过,顺着常劲书的话用力打了她屁股,甚至把人拽出来套上麻袋,动作干净利落根本不给人反抗机会,将人扛在肩上便跑,不忘叫上傻眼的蠢小子,“少爷,快走吧,回家还不随你乐呵!”

待人都走尽了,趴在桌下的小姑娘才敢微微露头,热闹的一晚,她手臂直打哆,若非留个心眼,今晚怕是难以消停,想害自己的人竟是如此之多,被惦记了她该感到荣幸不是,不管是坏的还是好的,这般的自我安慰为毛还是很想哭?

佳静都打算爬出来了,忽然记起声音这么大一定闹得隔壁近邻听到,自己还是躲一躲的好,免得碰见了被问不好回答,徒增尴尬。

此间厢房如此凶残地闹,伙计和掌柜的如何不知,听上面声音差不多消了才敢露面过去看看现在是什么状况了,遇到一位客官赶忙点头哈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您休息了……”

姚征默不出声,点头进了厢房,四处检查一番已经没有人了,看屋内痕迹,屋内之人明显知道会有敌袭,事先摆好陷阱等待敌人上钩,怪幼稚的,却有用,他笑两声走人。

佳静这时候的耐心显得特别好,在桌下坐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方才出来,捶捶久坐而发麻的双腿,她不明白绯红为何频频找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