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28(1 / 1)

欲女国师 佚名 4898 字 3个月前

回到它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有山林陪伴着,它会高兴的,它原本就属于那里。”不能再让她看见八月的尸体了,她承受不住,所以楚枫擅自决定把八月提前送回凉山安葬。

“恩,也好!”

傍晚,参加大会的人们已经都分批散去了,除了谕旨要求留下的,只剩下凉山的人马了。侍官来传旨,要我和楚枫到千绝山庄见驾。

.

[正文:第六十二章 受封]

从山脚到千绝山庄一路上山,每隔几步远就设有一个岗哨,山下都是穿着黑衣的千绝门的人;而从千绝山庄的山门到议事大殿的两侧,站着的则都是身披黄金甲的皇家侍卫,一对对的守卫个个站姿端庄、神情肃穆,衬托出皇家的威严和气派。

我来千绝山庄的大殿已不是第一次,但这一次的心情却格外复杂。见到白羽要说什么呢?他能否认得出我?展飞云知道活着站在她面前的是我吧,否则也不会有这一出名为比武实则是对我欲除之而后快的一场戏,有人愿意演戏,我也就暂且陪着,除了一条命,也没什么再可以失去的东西了。我还怕什么?只是不知道白羽在这场戏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臣楚枫、林阿木拜见皇上!”我和楚枫一进大殿,便看见了坐在主位上的皇帝。一身明黄色的龙袍格外的显眼,下首站着的是千绝山庄那只老狐狸。展飞云则着一身火红色的衣裙坐在武帝的身边。看着这三人,倒真象一家人似的,看在我眼里,却是格外的讽刺。

“楚爱卿、林壮士平身吧!这里不是皇宫,可都随意些,请你们到近前说话吧!”白羽的声音仍然很熟悉,落入耳中也很亲切。他这个皇帝当的不知如何,是否已经实现了当初的愿望?

我和楚枫都站起来,半低着头向前走了十几步,在距离老狐狸五步远的地方站住了脚,仍然垂着头。

“林壮士,听说你的武功很高,不知是否能再为朕演示演示呀,没有看见那场比武朕有些遗憾!”皇帝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说。

“皇上,草民比武时不甚受了内伤,不宜再妄动内力,请皇上原谅!”对于他说话的方式我有些疑惑,仿佛不是他以前的作风。做了皇帝连说话的习惯也改掉了吗?或许吧--

“林壮士为何不摘下面具来,难道见了朕也要以假面孔对待?”本以为我引出比武伤身这一点会引起他的注意,却没想到他根本没有去关心武试中的伤亡情况以及救治措施等等这些关乎生命与安全的大事,突然又将话题引到我的面具上了,仿佛那些根本不重要。

“皇上,林某面容丑陋,戴此面具实属无奈,若摘下来只怕惊了皇上。”我的语气已经由开始的略显亲切平和转为冰冷,这样的白羽我一点也不喜欢。当了皇帝难道就将那积淀起来的平民意识、忧患意识都丢掉了吗?连善良的本性也被掩盖住了?

“还是摘下来让朕看看吧,先恕你无罪!”

既然他执意要我摘,我只好从命。皇帝、展飞云、老狐狸,三个人都看向我,仿佛都一直期待着我面具下那张脸的出现。

在掀开面具的那一瞬,我看见白羽惊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的向旁边的女人靠去。展飞云则微张着嘴巴,脸上显出惊疑,那老狐狸却是面不改色,看我一眼后就扭过去了。

“啊?还真是有些不受看!要不是你提前说了,朕会吓一跳的。”白羽脸上仿佛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讥笑隐在眼角眉梢里,“爱妃,没吓着你吧?不过,我倒有一个发现,这林壮士的眉眼若是仔细观看,似乎和爱妃你的容貌有些相似。”(作者注:我敢肯定,他说这几句话是故意的。)展飞云听了皇帝的话身子一颤。“不过,他的面相可比我的爱妃差着十万八千里了。”白羽一副轻松调笑的样子,让我非常反感和厌恶。

“好了,你赶快戴上吧--今后就别轻易摘下来了。不过,你这个样子倒是让我为难了,皇宫是不能进了,我看你就在潼安城做个巡夜官吧。”

“皇上……”楚枫着急了,想阻止皇帝的话。

白羽冲他摆了摆手,“楚爱卿不要说了,你这个师弟做个巡夜官是最好的,既能领受朝廷俸禄也自由不受管制,他武功高强自然会胜任,岂不很好!”

流浪和孤独无望时,我曾经设想过很多次与白羽(包括庄生和米粒)相见的情形,而这次真实的见面比我之前所有的设想都更具有戏剧性。我从大卫朝的国师变成了都城巡夜官,几乎是从天上掉到地上了。巡夜就巡夜吧,反正也要去潼安,那里应该是我们的突破口。想到这里,我拽了下楚枫。

又在钱绝山庄停留了几日,我和楚枫奉命先回凉山安置人马。

“我觉得,他变了很多--一点也没有以前的印象了。”我和楚枫坐在马上,一边缓缓前行,一边讨论着刚才的事情。

“我对他只有一面的印象,好象现在已经没有那质朴憨直的品性,却带了些痞气。”

“……这样看来,我们要扳倒千绝山的母女并不是那么容易了。”

“好了,还是别想了,只要你知道,无论去哪里,我都和你在一起。”

xxx

“娘,现在我们怎么办?她要来潼安城了。”展飞云望着稳坐在太师椅上的母亲,一脸焦灼的神情。

“你慌什么?怎么这么沉不住气,你呀,你就是再修炼五百年也不够,怎么和人家斗!”其实,对于这个女人,她还是满欣赏的,无庸质疑,她很优秀。在繁华落尽后于一无所有中能够生存下来,不放弃不言败,并且能够超越从前,这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到的。她佩服她,就象佩服自己一样。不过,越优秀的敌人越危险,所以,对于这个欣赏的对手她决不手软。

“娘--”展飞云看见娘在走神,又喊了一声。

“我就是要让她去潼安,她以为可以有机会,我就让她去碰碰铜墙铁壁。然后,你就……”老妇人对着女儿一顿耳提面授。

“娘,还有件事告诉你--我好象怀孕了。”展飞云说这话有些吞吐。

“什么?这个时候怀孕有什么用,记住,别要这个孩子,我这是为你好!”那老妇人立刻垮下一张脸,面沉似水,不带一丝温情。

展飞云的心里此刻翻腾起来,压抑着的委屈、伤心、痛苦、失望一齐涌上来。当初是娘拼命催她赶快怀孩子,可那时她没有成功,因为皇帝不允许,所以娘每次都失望;如今,她终于有了孩子,娘却又是这样的态度,她到底该怎么做才对呢?为什么每次娘都不满意?展飞云强忍下已经快滚出来的泪珠,不再说话。

母女两个各怀着心事,都不再出声,屋子里安静下来。

“啊--啊--啊--”极其恐怖的叫喊声传过来。

展飞云站起身,站在门口向外张望,见一个披头散发的人正四处狂奔,躲避着周围千绝门人的追赶。

“来人--赶快把那疯子关进地牢里去!”老妇人望着那疯人,皱着眉头吩咐道。

疯子被人提起来捆住手向地牢方向走去,望着那个疯子,展飞云突然产生出无边的恐惧,她觉得一种宿命正逼向自己。

.

[正文:第六十三章 生之缠绵]

对于我和楚枫的归来,四方庄园内的兄弟们用了最热烈最隆重的仪式庆祝。“噼噼啪啪”的鞭炮声我们进入凉山地界就远远的听闻了,迎接的人群绵延数里。我想,一定是那些提前回来报信的兄弟对那场比武作了夸大其辞的描述。我已经从迎接人群灼灼的目光中看到他们对我的感觉已经由曾经的怜爱、欣赏上升为崇拜。

疤瘌着一身新衣站在庄园的牌坊下,长长的两挂鞭炮挂在两旁梧桐树的枝干上,浓烈的硫磺与火药的味道充斥在空气里。连环炸响着的鞭炮抨击着人的耳膜,只是这震耳欲聋的声音在我听来并不代表了喜庆,而是蕴涵着一丝壮烈和诀别的意味。

疤瘌仍然那么严肃、恭谨:“寨主、夫人,一路辛苦了。”

疤瘌对我改了称呼让我颇感意外。和楚枫婚后,庄园内的兄弟还是习惯性的叫我“琴姑娘”,我也并未觉得不妥。如今,这郑重其事的称呼使我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属于楚枫了。意识到这一点,我转过头,望向身边的男人,那是一张刚正、坚毅的男人的侧脸,他的鼻子高挺,嘴唇微翘,一张脸亦刚亦柔。其实,楚枫也是一个俊郎的男人。

发现我在看他,楚枫转过头,微笑起来:“怎么这样看我?”

“是啊,刚才突然发现,你也是一个俊俏男子。”我也笑了。自从背负上千绝山庄的仇恨,我和楚枫都将自己搞的很沉重,连喘一口气都累,更未轻松愉快的享受过生活。在这一点上,楚枫比我更严重。我是个想方设法使自己活的轻松的人,有时会自觉放弃些压力。可是自从楚枫和我一起背负上他们,他就比我心切比我急迫也比我更爱憎分明。

庄园里的人很多,诺大的院子处处都是人,但都不是在为生意忙碌。

“怎么,生意歇了?”楚枫问疤瘌。

“是,这三天咱们四处的生意都停下了。负责打理各地生意的兄弟知道寨主和夫人今天回寨子,全都急赶着回来见您,都为上次没参加您的大婚遗憾,这次从各地搜罗了许多好玩意带给夫人,有的东西皇宫里都看不见的。”

“原来如此,我说一下子涌出这么多人,敢情是四方寨的兄弟借我的名义集体大放假了!”疤瘌听见我这么说,咧着嘴笑了。

接下来的节目简单了,就是两个字——吃、喝。

院子里溜溜摆了五行桌子,每行二十张,整整一百张。每张桌子八个人,冷拼热炒早一桌桌的摆满了。我和楚枫坐在中间的位置。

“贺寨主、夫人喜结连理,贺寨主、夫人得胜归来!”几百口子人站着,双手举着倒满的酒,一齐向我们祝贺。

“谢兄弟们了!”楚枫豪迈的端起一碗酒,仰起头一饮而尽,又将我手里的酒抢去喝干了。

“喝!”众人一起端碗痛饮。

这一次,我并未喝多少,因为没有兄弟再缠着我闹酒了,而楚枫却喝得有些高了,他与许多兄弟都是久未见面了,心里着实的感慨。

人喝酒有三层境界:微醺时精神亢奋、思维敏捷,行动也迅猛于平时,酒壮英雄胆都该在这一层里;再进一步则敞开心怀、直陈胸臆,所谓酒后吐真言皆是在这一层,此时身已醉但意识清醒,只是言行不受任何形式和礼教规束了;最后一层是彻底被酒精击倒,酩酊大醉,意识模糊。一般情况下的酒后乱性或失身,如果是在第一层或者第二层,其实都是借口,因为自己在做什么当时是很清楚明白的;只有在第三种状态下才真正是毫无印象可言,只是我怀疑,都喝成这样了,还干的了什么呢?

现在的楚枫已经从第一层开始一点点向第三层迈进了,这样借酒放松的时刻自认识他以来还是第一次。

“琴儿。你去潼安我也去,咱们俩就将潼安城闹他个天翻地覆!”(此乃第一层言语。)

“琴儿,我真舍不下这帮兄弟,但我更舍不得你!”(说这话该是进入了第二层境界。)

“琴儿,我想爱——你,我想天天爱——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被两个兄弟架进了卧房。)

背负了我的仇恨,楚枫一天也没有释怀过。此一去潼安,我并不知道前途如何?所以,在我留在庄园的这几日里,我预备好好的放松和享受生活之乐了。其实,我并不怕死,世人皆有一死,对于一切拿生命来作威胁的人与事,我往往惧怕的含量很少。很多时候,我甚至幻想死亡,幻想的过程常常让我能够揭开神秘,击退诱惑。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恰恰相反,我极其热爱生活,乐观而豁达,不计较任何金钱名利等身外之物的得失。但我知道,我的爱人他爱惜我甚于自己的生命,而除了这身皮囊之外,我能回报他的很少。那么,在这几日的轻松里,为了这份爱,我愿意丢掉我的矜持与自傲,成为彻彻底底的被他征服的女人。比如今晚,他说他想爱我,可是他醉了,他有心无力了,我尝试帮助他。在极其费力的脱掉他的衣衫后,我手抚着他浓重的眉毛,印上了自己的双唇。即使在那样的大醉后,他还有模糊的意识存在,他想要我。当我的唇印上他的唇,我的手抚上他的身,就象一把干柴点燃了烈火,我的手在他身上放肆的放着火,他呢喃着我的名字,那样深情的召唤与呼喊,让我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感情,爱的洪水泛滥,情的波澜起伏……那灵欲合一的快乐让我禁不住低吟出声。我爱着他,自始至终,我是爱他的。一直以来,那种爱由浅入深,沉沉的埋在欲望的高山下面,当我钻入谷底,拨开浓雾,才发现我的灵魂在那里为爱歌唱。

第二天醒来,楚枫看着我,醒后他没有起床这也是第一次。一股暖流在心底徜徉。

“昨天晚上——”他想问我昨晚的欢乐是否真实,却没想好怎么说。

“我只是想验证一下我的醉酒理论是否正确。”听完我关于醉酒之三层境界的阐述,楚枫哈哈大笑起来,“那结果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