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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爱我吗 佚名 5018 字 3个月前

把水果刀就别没事拿出来现,否则,误会您在关键时候拿刀削水果,改投水果派,那影响就不怎么好了。

我觉得自己有点火了,说话开始冲了,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有点礼貌,我不喜欢别人冲进我的领地拿把刀架我脖子上说,说,你到底说不说。太粗俗了,人是高级动物,犯不上这么直来直往的。

那拿匕首的好象气得脸都是绿的,本来对不起观众的脸变得更加对不起人民大众了。他一喘气,手一哆嗦,他喝道,小姑娘不想活了。说完,就拿那把水果刀招呼了过来。

见血了。

不过不是我的。

那个被他们追杀的女孩子就这么目无惧色地挡在了我前面,她的右肩立刻出现了一个血洞,她的动作真快,业走刚要起身她就过来了,弄得业走在那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其实业走完全可以阻止这场袭击的,可惜被这个喜欢逞英雄的小东西挡了,我实在弄不懂,既然身手这么快干什么要在这里送死,而不去逃跑呢?绝对没人追得上,我看到了她的脸,眼是眼,鼻是鼻的,眉清目秀,只可惜智商跟长相成反比。

那群强盗明显一愣,为首的那个说,好啊,原来你们勾结在一起了,想要骗我们翠红楼的人,没门。说完又是一刀过来。

太钝了,我知道自己可以轻易躲开。

一股不可思议的麻痒从我的骨头深处传来,千蚁噬心一样的感觉,糟糕,动不了了,怎么会,竟然在这个时间发作。

五官开始发烧,我的头像裂开一样疼,我想找根柱子撞破自己的皮肤,怎样都好,停止吧。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开始抽蓄。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开始呕血。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开始撕扯头发。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面对怎样危险的情况。

寒光的刀近了再近了,

我跪在地上,

噬心之痛啊……

醒来的时候对上的依然是业走那双温暖的眼睛,我躺在干净的丝床上,陌生的房间。

唯一与往常不同的是躺在我身前地板上那个被我称为笨蛋的女子,她禁闭双眼,但是呼吸均匀。

毕竟为我挡了一刀,不好意思现在赶出去。

可是如果我知道她究竟什么东西,我一定一定要远离她,即便天涯海角,我也毫不在乎。

哪怕付出一切,哪怕万劫不复,

可是世上又怎样重来我的悔恨呢?

蝮蛇的味道啊。

铺天盖地而来。

第 25 章

第三个不眠之夜。

古代没有光污染的星空一片明朗。

它们很美,悬挂在你的上方。

你看得到它们,却永远无法捕捉它们一闪即逝的身影。

我讨厌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同一片天空下,我来到这个不属于我的时空。

在这里我是业零,已灭门的业家二小姐,业走的亲姐姐,我的身上满目创痍,我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我开始拥有了许多,一刀杀人的勇气,业走无望的爱恋,游走在危险边缘的谋杀……

我失去了很多,最重要的一样:健康。

我来到这里本来就是一个错误,我应当是一个成绩不上不下学习不上不下工作不上不下婚姻不上不下最后死得不上不下的一个始终生活得不上不下的女子。

我叫业零,我的新名字,落叶飘零。

三天前我开始失眠,没有任何理由,在半夜的时候,被突然惊醒,不是因为噩梦,也不是周围有巨大的响声,我搜遍了客栈的每一个角落,没有任何异常,可是我能感觉到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不安,在寂静的夜里,它们斯声底里地尖叫,漫天的恐慌套住我的身体,我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却真实地感到了恐慌,我仿佛听到蛇的嘶鸣声,由远及近,而我,无处可逃。

冲不破的雾气,无边的田野,我嘶喊,可是我却动不了,我拼命挥舞我的手掌却得不到任何回应,我说不出来话我的心里难过得翻江倒海。

我的面前是一片又一片的浓雾,我不知道在那一片迷茫后是否会有那个给我安心笑容的男子,但是我看到另一个妖异的少年,他的面孔在我眼前现了又现,我大口呼吸新鲜空气,他诡异的笑容不断重复,我记起他下身的蛇尾,我记起他怀里抱住的那个我可以称之为大哥的男子,我记起他绯色的唇亲吻他柔软的血管,我记起在他的领土下另一个人的血流满山冈。

我睁开我的眼睛,梦,又是梦吗?

是梦为何如此真实?

是实为何消影无踪。

幻觉吗?

庄周梦蝶,孰是孰非?

我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他说,我叫汇轻。

声音低低仿若情人间的耳鬓斯磨,远古的喃喃,像蛇一样的低鸣汇轻……

汇轻……

你究竟是谁?

我拍了拍自己的头,怎么,几日的失眠就能让我的神经虚弱到这种程度了吗?还是毒品在我的体内作祟,不断强迫我回想那段拼命想要忘记的过往。

难道我已经如此脆弱了吗?

哼,我微笑。

不会有事的。

我下床,想要给自己倒碗茶,浓重的血腥味,哪里?

怎么回事?

我猛回头,万物安然,是我多心了吗?品了一口茶,西湖的龙井,上好的茶叶,掌柜是这么推荐的,我记得它的滋味,初尝苦涩,随后荡漾,满口余香。

我细细留连着它们淌在我齿颊的滋味,名不虚传,“我叫汇轻”冥冥中传来的声音。

谁?!我手一松,茶杯就从我的手中落下,细致的紫砂摔成几瓣,发出响亮的金玉之声。

浓稠的血液就这样从茶杯的碎片里荡开,令人作呕的味道充斥了我的鼻腔,血啊!

一地的鲜血。

我记得我的手中的匕首刺入商弦体内的刹那震颤,我记得业走脚下的满山鲜血那些尖叫着不肯安息的灵魂,我当时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我残忍,从容,冷静。

可是我突然没由来的恐慌,到底这是怎么了?

我刚才喝进去的茶猛然变地咸腥,间与金属和刀光的味道,我好想吐,血丝粘稠在我牙床间,我品尝着它们,窒息的鲜血呀!

藏在记忆深处画面,那个蛇人与人相拥吸食鲜血的画面,那个鲜血渗透土壤的画面,那个衣衫满红的画面,一切重现!

红色的液体源源不断从我手上的茶壶冒出,血之海!

一双温暖的手,我被人紧紧拥住,我挣扎,用尽一切力量的,我不敢回头,我怕我回头就会看到他妖娆的面容,“姐,你住手,姐,你这是怎么了?”

熟悉的声音,不是他。

我紧紧抓住后面人的手,我怕我一松手就会疯掉,“血,血……”我惊叫。

业走把我的脸扳了过来“血,什么血,没有血呀,姐姐,你又发作了,快去床上躺好,别急,你会没事的,真的,乖。”

没有血?

我回头,的确,什么都没有,碎在地上的只是一个普通茶杯,地上是我没喝完的茶,嘴里没有血腥,只有龙井的清香。

我又有幻觉了吗?

怎么会那样真实?

我不信我会无能到被记忆吓得夜不成眠,到底什么事?

那绝对是真的,一地鲜血,错不了,想吓我?

还有什么都拿出来吧,我们等着瞧。

我记得出事那一天的白天是很有意思。上午太阳死命地地放晴把一辈子没用过的劲全拿了出来,下午是倾盆大雨下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冰雹似地雨点生生砸在人身上火辣辣地疼,不过阳光依旧那般灿烂,每次我抬头我都会纳闷,这诺大的天一片云都没有它是怎么弄出那么大的雨出来的,就像你告诉我你有一儿子可是他没老子,是从石头缝里跳出来的的感觉一样。

我的心没来由地压抑地不得了,把梳好的头发差了下来,一头的金钗步摇顶得我头脑发昏,湮骅在这时候走上楼来,她就是那个逃跑不快但是找死挺快的女孩子,唇红齿白的,样子还不错,纯得跟农夫山泉似的二十七层净化没有一点杂质,我想如果另一个人她这样的容貌那肯定是一个男人女人看了都热血沸腾的尤物,但是在她身上你绝对没有这种感觉,就像再那个的色狼对一八九岁的小女孩都起不了色心,我用目测她大概也就十多岁的样子,猖狂不到哪去,何况别人为我顶了一刀,虽然见死不救对我而言是必然的但就这样把她扔路边是有点说不过去,于是我们就在这休整了两天,湮骅是个挺机灵的女孩,说什么是什么,手也很巧,有她在旁边日子舒服了一截,不过业走特别不喜欢她,毫无原因地厌恶,我觉得她有点像真空,话也不多,可是我很喜欢她的名字,湮骅,烟花,世界上最美丽最短命最凄惨最绚丽的花朵。

湮骅找了跟缎带帮我把头发绑上,很久没剪我的头发开始变得很长了,三千烦恼丝,愈长愁愈多。

客栈大厅是一般都一片混乱,龙蛇混杂的地方,嘈杂也是平常得紧,我不是挑剔的人,但是那天我觉得格外不对劲,不是太闹了,是因为一点声音都没有,那么安静。

暴风雨前的宁静,注定是没有什么好事发生的。

其实那天本来是不干我什么事,一个意外,我才发现的。

原因很简单,我的药瘾发作了。

我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大厅,我的全身像火一样烧,血液都沸腾起来了,我难受。

然后我看见了它们。

或者说是他们。

不知道究竟用哪个代词是因为他们既不是人也不是物。

他们是干尸。

真正的干尸。

他们的皮肤是龟裂的褐色,像中外驰名的北京烤鸭一样的颜色。

他们的眼睛紧闭着,有一个人的眼凸了出来,无神而绝望,至死不休,惊恐不已。

他们哪里是人,他们的全身上下都沐浴在鲜血里,令人呕吐的气味充斥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是埃及的木乃伊,他们干瘪的肌肤像土块一样覆盖在骨头上,仿佛一碰就会掉下来,他们的手指畸形弯曲,如同夺命的僵尸,……

大厅里没有声音,也没有人敢在此时出声,我不知道我的身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疼的,我们同时屏气凝神,没有抽气的声音,我们的同类,静静躺在那里,他们睡着了,可是他们不肯安息,没有人赶放声尖叫,生命在那一刻停止,我们的同伴被孤零零地吊在了大门口,躺着,他们的手指是干燥的,没有一点温度,比我的手还要冰冷,没有人害怕,因为我们惊恐地忘记了害怕,如果你看过《午夜凶铃》,那么你一定不会忘记贞子,如果你看过眼前的他们,那么你一定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他们的容貌,他们是永不停息的噩梦,在黑暗的深夜把你纠缠,他们的鲜血,全部被吸干了,他们的脸颊重重地塌陷下去,像流沙一样的颜色,我认识他们其中的一个,尽管他们早已面目全非,他是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掌柜的小儿子,昨天他拉着我的裙摆,他的神采飞扬,小脸红扑扑犹如三月樱花,他说姐姐,来跟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好不好……

他的脖子上,有一个血色的咬痕,那个夜里,姿势暧昧的汇轻和大哥,他亲吻着他的脖子,血流满地,窒息的血腥味,同样脖子伤口,是你吗?

汇轻?

我看着眼前的孩子,我叹息一声,用手和上了他不肯闭上的眼睛,安息吧,孩子。

他笑着说,姐姐,来跟我玩一下好不好。

他的皮肤是如此的粗燥,失去了所有的水分,在一天前仍然活蹦乱跳的生命啊,安息吧,我的手触摸到了他的皮肤,他的眼睛从眼眶里掉出,落在地上,一个血淋淋的球体,终于有人开始呕吐,我听到了某人低低的呜咽声,而掌柜,男孩的父亲,早已,泪流满面。

汇轻,你何其残忍,而你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第 26 章

死的人越来越多,被吸干鲜血,制作成干尸,和脖子上的血红伤疤,我们恐惧,民怨沸腾,一切皆是徒劳,想出城的人都死了,被野兽分食尸体,剩下的骨头是一圈又一圈的黑色,剧毒,我想起汇轻雪白色的尖牙,突然想起十九世纪的吸血鬼,变成蝙蝠夜袭人类吸干他们的血液。

第七天,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场景,诺大的街上空空荡荡,那些喧闹,那些繁华,那些遗留在这个小城的林林总总,全部消失不见了,没有衣衫褴褛的乞丐,也没有趾高气昂的富翁,我所居住的客栈已经不再有人肯光顾,冷清清房子,冷清清的街道,无神发愣的小二和失魂落魄的掌柜,如果你在这里遇到什么人,那他一定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他们的眼空洞没有生气,没有欣喜没有希望没有恐惧没有绝望没有丝丝毫毫人类的情感,整个小城沉浸在干尸凶手的落魄中,有时我抬头仰望天空,这样美丽的蓝天下竟然会有那么血腥的事情发生,也许人会在这种时候变得格外脆弱吧,业走没有叫我离开,我们的谈笑仍然恍若往常,他的手温暖如同三月春光,我的手寒冷如同正月白霜,他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我的手紧紧握住他的,在最孤寂的夜晚,我们相拥相泣,很多次的恍惚,我以为自己拥抱着的是自己的兄长或是父亲,我喜欢亲情带给人类的温暖,我不想放手,至少现在不想,他仍然像个孩子,天真无邪的孩子,他喜欢依靠我,却又同时保护着我,无论如何,我们都极力维持着这份默契,渴望地久天长。

七,是一个轮回,一切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