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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父亲因为心脏病辞世,母亲也不会多年守寡,一家人风雨挣扎着活到现在。忍不住正色回应明宇,“心脏病人活到100岁的也有,何况我不是心脏病,我的目标是活到120岁,一定和路云举案齐眉,白头到老,过神仙日子。”

新一轮舌战开始,两人都没注意到门口被吓走了的来探望程旭的同事。

你哪儿配得起云云?我家大屋两层,装修典雅。

我家房小便于打理。

我比你学历高收入多。

我很快就与你一般收入同等学历。

我比你有风度。

我比你更谦虚。

我比你有前途。

我前途更光明。

我比你人际关系好。

我比你心地善良朋友多。

明宇暂时卡壳,是,明宇没朋友,他不需要朋友,以前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当他看到子游和程旭的时候,发现,其实没朋友的日子有点点缺憾

程旭忽然念,“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筝声淫。”明宇惊讶,不明其意。程旭淡然微笑,“有一年,我在医大附院的休息室见到你,你就在宣纸上小试身手,写这段句子,那时,你身上没半点灰尘,皮鞋都比别人干净太多,脖子上的领带是我一个月的薪水,这样仪表堂堂才华横溢的你对路云似乎也很珍惜。当时的我十分自卑,我想,没有人比你更适合云云,你能给的东西,是我给不起的。也认定,路云和你在一起一定幸福,可是,我没想到,你会让她一次次哭。不管她落泪的原因是什么,事情对错如何,明宇,让她哭,就是你的不对你的错。所以,我绝不退让。现在,你的优越性已经不能让我自卑,因为你拥有的东西之前不能让云云更幸福,那我的小屋就可以是她的天堂。其实我应该感谢你,明宇,你用两年前的放弃,成就我今天的自信,你认为,我会给你收复失地的机会?没可能的。”

程旭站起来,欲去洗碗筷。明宇突然说,“你的话90%是对的,剩下的10%我会用我的努力证明你是错的,我回来就是收复失地,我会杀的你片甲不留,溃不成军。”

“你的敌人不是我,你想征服的是路云的心,跟我宣战做什么?”程旭洗碗。

明宇无语,盯着悬在窗外的半弯月亮,心里突然没了底气。两年前的离开,成就别人一团锦绣,不是不悲哀的,想用那10%重新要路云,真能如愿?不管怎么说,如果是败在程旭的手上~~~唉,想说服气,好勉强,这人虽不是一无事处,可是很驴。

程旭真的有点驴,他最驴的一件事情被隔离区传为笑谈,却没能让明宇笑出来。一天,程旭热心帮护士扛氧气瓶,其实那天他也比较累,不过看个头小小的护士独个处理沉重的氧气瓶总是于心不忍,所以他累毙了也要帮忙。结果,跨楼梯的时候居然很天才的一步踏空,连下了三阶楼梯,连人带瓶子的翻下去,幸好是底层,没大碍。明宇恰巧在旁边,听到过来看,程旭一把抱住他的头,护他在身子下面,鬼哭狼嚎的,“当心,会爆炸的。”明宇信以为真会爆炸,没动,半分钟后还是护士下来说:“不用担心啊程医生,氧气瓶是空的。”

“啊?是空的啊,”程旭仍抱着明宇,隔着口罩嘘口长气,“警报解除。”

明宇迅速从程旭怀里挣扎起来,心里连珠价叫了几百句倒霉,自己这英明形象一朝尽毁,等护士走了,踹程旭腿骨一脚,“爆炸?我现在看你就爆炸。”话是这样说,晚上寻思程旭那个保护自己的动作,明宇不得不感叹,他这样做,大半是为了路云吧,他不要她伤心,不要她不快乐。

程旭最近已经快铜皮铁骨了,他似乎忘记了子游的离开,休息时间一味的吃,睡,工作时用了兴奋剂样的玩命,别的什么都不管,到是心思单纯。靠在配药室的窗口看人家用杀毒软件给电脑杀毒,眼睛里全是笑意,没人知道他笑什么。其实程旭只是想到路云,路云用的也是瑞星系统,每次杀毒,路云特别喜欢用鼠标去点屏幕右下角的小狮子,她说是不让小狮子睡觉。明宇没程旭好命,他偶有失眠,有雨的夜里,听不尽窗外点滴到天明。

第十二章

路云在全城非典猖獗的时候接到邮件,去参加大学校友举办的“不怕杀死”同学会,其实就是不怕sars。小令也接到了邀请,不过,她暂时没从伤痛里缓和过来,做什么都有点半机械,不唱歌不做梦,少了一半灵魂。小令说不想去,路云只好独去。最近路云在调整心态,生死攸关的时候,想办法做到少担心,有信心。她希望自己能做个坚强快乐的女生,具备可以被人依靠的能力。

路云出门前路妈交代她,“回来的时候记得去买套细点的棒针,你现在用的那套拿来编织毛衣袖口和领口不好看。”路云答应。现在她空下来的时间编织毛衣,就是曾经想送给阿旭的生日礼物。路云觉得一定是她之前的人生活的太过分,所以老天才罚她这么长时间见不到阿旭,她得快快努力来赎罪。再说编织毛衣的时候可以定神宁气,时间一针一线里寸寸流走,想他,在一呼一吸间。

同学聚会在学校附近的酒吧进行,说起聚会的理由,就是因为sars横行,到处放假,时间突然闲下来,闲的跟中世纪的阳光一样悠长,这样的时光不拿来喝酒聊天聚会可太对不起sars了。世面上许多餐馆酒家被勒令停业,学校附近的酒吧却幸免于难。原因是这间酒吧设计不太一样,三面墙上全都是可以拉开的大玻璃窗,通风好,卫生情况也合乎标准。街边的树木高大,绿意悠然,含着雨季的雨水,挡了初夏的阳光。酒吧外面还有个古色古香的小院子,花少藤蔓多,一年四季绿潇潇挂满撑架,一条石槽里汪着蚕豆大小的点点浮萍,水缸里养着碧森森的几只田螺, 半旧的玻璃门,门边土不土洋不洋挂了对联,水底月为天上月,眼中人是面前人,无横批。

路云读书的时候很喜欢这个酒吧,但也确实觉得这个酒吧更适合当茶社来用,可惜这里不卖茶,也不是,卖奶茶和柠檬红,乌龙和绿茶没有地。以前啊,老板很搞怪的,对联和现在的不一样,那时候写,“花落知多少,一剑江湖老,”酸的来,也是没横批。坦白讲那不应该是副对联,对仗不工整,但那效果,出奇好,路云每次过来,看那对联先笑。

酒吧老板没换,依然是那个散漫的胖叔叔,卖的最好的是可乐和啤酒,供应最多的是薯片花生米烤肉腰果,散在小桌子上的书,杂志,总是被人偷偷带走或里面缺了图片少了页数,这间不伦不类的酒吧,滋润着路云一段悠然淡然的学生岁月。

散漫的老板拿出相册,叫,“聚会保留节目,看相片,我开店的另个爱好,就是偷拍,嘿嘿,有些相片很可爱哦,来看看,有没有你们的?”

众人哄闹,去抢相册,又一起嘘老板,“你没钱吗?怎么全是黑白相片?”

“黑白相片才好看。”老板笑呵呵。

有路云的相片,扶喝多的同学去厕所,喝多的人是小令。有张是某个同学拿吉他去砸另个人的脑袋,老板在相片旁边的空白页面上加批注,叫泰山压顶。

“这个酒保我记得,”有个男同学喊,“我那个月失恋,失恋大过天嘛,所以借酒浇愁咯,每次喝完都抱着这个酒保哭,这家伙穷,医学院的,每天打几份工,不过有次我很穷的时候他居然帮我垫酒钱,哎,其实我欠他人民币80元呢。”

路云探头去看那张相片,相片里的酒保站在柜台前擦玻璃杯,还戴着耳机听~~应该是英语吧?让路云震撼的是,那张熟悉的面孔,浓黑的眉毛,双目如星,牙齿轻咬着薄润的下唇,盯着酒杯的表情专注认真,老天,阿旭?居然是程旭?!

有人在旁边说:“那个酒保很上进,他一直自学德语。”路云抢过一本相册,猛翻,还有没有阿旭别的相片了?这本没有,再拿一本。胖老板奇怪,“你慌慌张张翻什么?”

“还有没有?”路云拿着那张阿旭的相片,急喊,“还有他的相片吗?”

胖老板挠头想,“应该还有吧,我也不知道,你干嘛?和他很熟吗?”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一个很好的医生,人在隔离区,我在等着他向我求婚。”路云简直要哭了,“你想想,还有没有他的相片?”

“有,还有,我这本有一张。”戴眼镜的男同学递相片给路云。黑白相片里的程旭依然戴着耳机,檫着酒杯,不过不够专心,他含笑看吧台前面坐着的女生,眼神温柔动人。吧台前的女生梳着马尾,小心翼翼,做贼样的,拿剪刀剪酒吧免费供应看的杂志里的图片,那是路云。为什么相片是老旧的黑白色?如果是彩色的,路云就可以看到当时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天是蓝的还是下着雨?风是透明的吗?树是绿的吗?阳光是金色的吗?桌子上摆放的雏菊是白色的还是黄色的?当时的程旭是怎样的心情?

戴眼镜的男同学给路云读相册里的注解,“可爱的小偷,你在偷东西的时候,也顺手牵羊偷了我的心,为何你毫不知情?到哪一天,你才会读得懂,我望着你的一刻,眼里的内容?”

胖老板有点抱歉,“不好意思,我自己都忘了,那个,嘿嘿~~,注解是我写的,嘿嘿~~还有没有?来,大家再找找。”

再没有了,大家找了半天发现只有两张相片,胖老板把相片送给了路云。回家的时候,路云站在街边等绿灯。想起曾经,阿旭牵着她的手,在街边等红灯落,绿灯升,叮嘱,“不要那么急,每次绿灯亮了半分钟再走,万一有司机闯红灯呢?”路云每次都会嫌程旭罗嗦太过小心。后来知道,他穷,穷到不敢有意外,不能生病。是不是也因为穷到疲于奔命应付生计,所以,他一直不说?一直观望,一直等待?阿旭,阿旭,到底和你认识有多少年了?在街道的转角,在城市的高架桥,在某处小店,在公车,在地铁,是不是和他就这样一次次错过,是错过吗?还是路过?

路妈问回家的女儿,“针呢?”

路云恍惚,“哦,我忘了。”魂不守舍,“我再去买。”说完又出门。

路妈在后面叫。“快吃饭了,明天再买吧。”路云没听见。真就去买了棒针,路云步行经过三联书屋,店里的伙计叫住他,“路小姐,你的单车在这边,我帮你锁着看好几天了,你要不要现在骑回家?”

唉`~~也是,前几天出来买杂志,把单车丢这里,后来是坐路野的车回家的,忘了。今天受刺激多,有点没精神,路云蔫蔫的,道谢,“辛苦你了。”

书店伙计递路云一罐咖啡,“请你喝,明天我就不在这边打工,大学毕业,找到新工作,这些年承您照顾,多谢。”

路云替伙计高兴,“找到新工作了?要多努力哦。”难得的惭愧,“谢我什么,这些年是你照顾我才对,帮我找书,帮我保存忘拿的找零,甚至还帮我照顾单车。”想到自己丢三落四的迷糊个性,路云第一次因此沮丧,叹气,“我总稀里糊涂的,好讨厌。”

“糊涂有糊涂福,”三联的伙计引用实例,“你要是不稀里糊涂的丢单车,也不会认识现在的男朋友程医生啊。”

路云奇怪,“我什么时候说我和阿旭是因为丢单车认识的啊?”

“那年你单车丢在街上人走掉,是程医生捡到交给我们店里的,过了一年你们就会一起来这里买书看书了,我以为是单车情缘呢。”

“你怎么知道是程医生拣到我的单车?”路云依旧很白痴的问,“你认识他?”

三联伙计晕一个,“很容易认吧?程医生,瘦高个,渔夫帽,双肩包,白牙齿,笑起来有酒窝。”

路云蓦然记起,那年春天,母亲让自己去相亲,她郁闷,在街上闲晃,想去买本杂志翻看,却找不到那家常逛的三联,看了一圈,又找一圈~~~,没有? 骑着单车,在那条不长的街上晃到第四圈的时候,路云不得不拦住一位个子瘦高的男性公民:“对不起,打扰一下,三联书社搬家了吗?怎么没见到呢?”

那男人有张年轻帅气的面孔,戴顶渔夫帽,帽子下的浓密的长眉挑着,看住路云,不无诧异。路云尴尬,仍冒着傻性继续追问:“搬了吗?三联搬了吗?搬去哪里了?”

戴渔夫帽的男孩子笑了,露一口整齐漂亮到让人嫉妒的白牙齿,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笑涡,他指指路云旁边那家店:“在那里,你身边就是,没搬家。”

路云扭头,真的,蓝白两色的招牌端端正正的挂着,那为什么自己一直没看到?是了,今天在店门口摆了块超大的促销牌子,写了花花绿绿的优惠条件,所以路云一直错过,还真离谱。 不好意思,回头跟人家道谢:“谢谢你,我刚才没看清楚。”

“不客气。”渔夫帽看看路云:“你找书店找很久?”路云脸红,好丢人~~

那位好心的路人,是阿旭!

骑车回家,路过瘸子豆花。路云记起阿旭说过,他曾经在豆花店打工过,自己还逗他,“既然觉得眼熟,为什么相亲时没认出我?”是啊,经常觉得他眼熟,为什么没想起过?哦,阿旭,为何你不说,从来都不说?一滴泪滑过嘴角,路云用被阿旭握过的那只手抹掉,原来,他是挂在她头顶天空的一粒星子,她每日经过,他闪闪烁烁。

信不信呢?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从来都不会是无缘无故,人生每一个转角,每一个交集都是一个